作者 劉海濤

據外媒報道,2月1日,澳大利亞總理Scott Morrison表示:“如果谷歌繼續威脅澳大利亞退出搜索引擎等關鍵服務,未來另一巨頭微軟會將其完全替代,併吞下谷歌退出留下的市場真空。”

這次發言,意味着谷歌和澳大利亞兩者之間法案矛盾已經進一步激化。

雷鋒網瞭解到,兩者之間的矛盾主要是因爲澳大利亞牽頭向互聯網行業推行的數字媒體法。該法案是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在2020年夏天提出。

法案允許出版機構集體或單獨同科技巨頭談判以達成媒體內容付費協議,並且設置3個月達成付費協議的時限。

谷歌和臉書均對該法案表達了不滿。谷歌認爲法案裏面的條款,侵害了自身的利益,要求修改“在3年時間內向媒體出版機構支付十多億美元的內容使用費”等條款。

在該法案被提交議會的當日,1月12日,谷歌公司就調整了其在澳大利亞地區的搜索與新聞算法,使一些用戶屏蔽部分澳大利亞商業媒體的鏈接,包括《衛報》澳大利亞版、《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等媒體。

谷歌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谷歌公司正在進行一些實驗,覆蓋澳大利亞地區1%的谷歌用戶,以衡量谷歌新聞業務與谷歌搜索業務之間的影響力。”

1月19號在澳議會參議院聽證會上,谷歌澳大利亞高管再次表示:“澳大利亞數字媒體法草案行不通,如果該草案通過成爲法律,谷歌除了在澳關停搜索服務之外,沒有別的選擇。”

臉書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董事總經理Will Easton也表示:“將停止澳大利亞用戶在臉書及旗下Instagram上分享新聞。”阻撓該法案的推行。

不過很快,澳大利亞就給與了回應。

澳大利亞總理Scott Morrison此前表示:“法律由澳大利亞政府和議會制定,如果願意接受,我們歡迎,但我們絕不接受威脅。”

近年來,澳大利亞當地媒體公司的廣告收入正在被互聯網所壟斷,讀者在互聯網上瀏覽媒體所發佈的新聞,使媒體公司喪失了流量,減少了付費訂閱。

澳大利亞當地研究機構統計,自2019年1月以來,澳大利亞全國已有200多家新聞機構削減了業務、暫時關閉或永久關閉。每100澳元數字廣告費用中,就有81澳元流向了谷歌和臉書。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場傳統媒體和互聯網企業的流量矛盾中,澳大利亞並非唯一反抗者。

2020年4月,法國監管機構曾裁定谷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並勒令谷歌與該國新聞機構進行談判,爲新聞內容付費。

1月21日,谷歌正式向法國新聞總聯盟(APIG)妥協。兩者共同宣佈達成版權費用支付框架協議,新聞機構可以從在線平臺上收取顯示授權費用。這在谷歌的歷史上尚屬首次也是唯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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