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超52億債務逾期!銀行、信託“踩雷”華夏幸福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2月2日,上市公司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幸福”)發佈《關於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部分債務未能如期償還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表示,華夏幸福及下屬子公司發生債務逾期涉及的本息金額爲52.55億元,涉及銀行貸款信託貸款等債務形式,未涉及債券、債務融資工具等產品。

01

被債務壓得“不幸福”

華夏幸福在《公告》中表示,因受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環境、信用環境疊加多輪疫情影響,自2020年四季度至今,公司到期需償還融資本息金額559億元,剔除主要股東支持後的融資淨現金流-371億元,其流動性出現階段性緊張,導致出現部分債務未能如期償還的情況

而就在不到一週前的1月29日,華夏幸福就發佈公告宣佈停牌約10個工作日

對於停牌的原因,華夏幸福的公告表示,擬籌劃以發行A股股份的方式,購買朗森汽車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玉漢堯石墨烯儲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34%股權。但市場有分析卻認爲,華夏幸福認爲藉由此次增發收購換取時間、避免華夏幸福股價大跌,或只是緩兵之計,關鍵還是要解決債務危機

華夏幸福2020年三季度末數據顯示,其總資產爲5068.13億元,資產負債率達82.1%,僅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就有597.62億元 。

在華夏幸福的融資渠道中,包含了銀行貸款、信託貸款及債券等。截至2020年6月末,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期末餘額爲889.90億元。信託、資管等其他融資餘額爲680.41億元,平均利息成本10.15%。銀行貸款餘額爲465.60億元,平均利息成本6.12%。

2021年1月,華夏幸福的債務危機開始顯現

1月18日,有消息稱,華夏幸福及其子公司未能在1月15日支付兩筆到期的中融信託發行的信託計劃,導致信託計劃到期無法清算。

1月22日,華夏幸福向招商銀行書面回覆,反饋已收悉提示函,並就涉及的情況反饋稱,目前華夏幸福已經與中融信託達成和解,華夏幸福認爲中融項目已經不觸發“交叉保護條款”。

1月中旬,又有消息稱,華夏幸福總部所在地的河北省政府已經承諾給予華夏幸福最高95億元人民幣有條件的財務援助。

對於華夏幸福面臨的各類債務問題,華夏幸福相關人員表示,需要以公司對外公告爲準

《公告》表示,其流動性階段性緊張導致債務逾期,可能會對公司經營和融資產生一定影響。正全力協調各方積極籌措資金,以儘快解決相關問題,並已與部分金融機構就展期等達成共識。同時,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主要股東的積極協調下,華夏幸福正在制定短中長期綜合化解方案,將堅決恪守誠信經營理念,積極解決當前問題,落實主體經營責任。

02

要高度關注地產項目經營情況

《公告》表示,針對其流動性緊張問題,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組建暨第一次會議已召開,確保金融機構債權人形成合力,以“不逃廢債”爲基本前提,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類施策的原則,穩妥化解華夏幸福債務風險,依法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

作爲一家地產背景較強的公司,一直以來銀行、信託和債券等是華夏幸福背後重要的融資來源。此次暴露的風險給常年開展房地產業務的各類金融機構投資者又敲響了一次警鐘

光大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表示,當前房地產企業受政策影響比較大,隨着影子銀行體系收縮和表內融資逐步趨緊,相應的房地產行業內弱資質主體的信用風險壓力加大

“總體來看,房地產市場需要健康持續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按照宏觀調控思路和金融監管要求對房地產企業予以合理的支持。爲了有效防控風險,需要在行業中根據其項目分佈、財務狀況等,選擇優質的客戶予以准入。同時,加強對企業現金流的關注,研判企業發展形勢和趨勢,出現風險苗頭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在監管部門對房地產企業融資集中度出臺相關要求的情況下,也需要嚴格遵守監管要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

除銀行外,信託也在重新審視並評估房地產業務。“許多信託公司都有給房地產項目進行融資,多數都會選擇使用土地或其他方式來進行抵押擔保,但這些只能是風險緩釋手段,不能成爲信託公司是否開展一個項目的決定因素。”王一峯表示,“信託公司在內部評審項目時要更加着眼於第一還款來源。”

2021年1月,中誠信託發佈的研報中指出,當前房企普遍處於高負債狀態,行業面臨着償債高峯。傳統的債務融資方式受限,又存在迫切的融資需求,房企必將積極拓展符合新政策的融資模式,主要包括項目股權融資、資產證券化、供應鏈金融等。其中,項目股權融資模式既可以改善房企的財務指標,又不佔用金融機構的非標債權額度,正越來越受到市場青睞。

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表示,房地產股權投資可以充分發揮信託公司產業直接投資、補充項目資金來源優勢,但開展該類業務,對信託公司在“募、投、管、退”等環節的專業能力和主動管理能力要求較高。

對於債券投資人如何選擇和購買房地產公司發行的債券,王一峯提出了五點建議

1

投資機構要增強內部評級的有效性,避免過度依賴外部評級公司出具的評級結果;

2

投資機構要更加關注包括現金流在內的企業自身經營情況;

3

對於房地產企業而言,投資更要注意房屋的資產週轉情況、銷售回款的狀況、區位規劃等影響企業發展的因素。另外,部分房地產企業喜歡做多元化投資,對於此類企業要更加慎重;

4

投資者要重視企業的流動性風險,對企業發行各類債務期限結構的合理性做出判斷;

5

投資機構做好內部動態化管理,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從風險苗頭暴露時化解解決。

記者 樊融傑

實習記者 張文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