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东方日升(300118.SZ)今日下跌,截至收盘报16.11元,跌16.49%。该股于昨日跌停,截至收盘报19.29元,跌19.99%。 

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63号)。1月30日、2月1日,东方日升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60亿元至2.4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35%至83.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000.00万元至1.4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7.29%至117.00%;营业收入为150.00亿元至170.00亿元,上年同期为144.04亿元。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东方日升表示: 

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公司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量增加、相关光伏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增加,但由于受组件上游主要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及组件销售价格下降的双重影响,本报告期光伏产品的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尤其进入第四季度,组件销售平均毛利率较前三季度下降约13至15个百分点,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50亿元至5.40亿元。 

2、本报告期内受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影响,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产生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金额约为9000万元至1.20亿元。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金额为1.19亿元。 

3、与上年同期相比,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增加。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00亿元,主要为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50亿元。 

2月1日,东方日升披露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止上市公告显示,东方日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日升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95”,发行总额为人民33.00亿元。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月22日(T日)完成,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月26日(T+2日)完成。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1月31日披露的《东方日升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23)以及《东方日升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东方日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6000.00万元–1.40亿元,该财务指标可能导致东方日升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五)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2.2.3条等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上市条件。经协商一致,东方日升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中止本次上市。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东方日升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请分季度列示东方日升组件产品的销售单价、销量、收入、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及成本占比、毛利率等,并对比组件及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期业绩变动情况,分析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业绩变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1月25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唐俊男发布研报《东方日升(300118):发行转债扩大异质结电池和组件产能 新一轮增长到来》称,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生产项目、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和全球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创新中心项目。公司发布长单采购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福莱特集团及关联方采购34GW(合计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按照卓创2021年1月14日公布的周报(3.2mm光伏玻璃均价42元/平方(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34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9.08亿元人民币(含税)。 

研报认为,发行转债扩大异质结电池和组件产能,新一轮规模扩张期到来。公司2019在全球首发了9BB半片的异质结电池组件,在提升异质结组件功率、发电量和可靠性的同时,大幅度减低异质结电池的制造成本。本次募投的两个项目主要使用高效异质结电池技术和双面、半片、叠瓦、双面双玻组件技术。募投项目的达产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高效电池和组件行业的产品竞争力,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研报预计公司2020、2021年全面摊薄EPS分别为1.13元、1.52元,按照1月21日27.07元/股收盘价计算,对应PE分别为23.9和17.8倍。尽管相对于部分一体化龙头组件厂商,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组件盈利能力有待提升,但考虑到公司在异质结电池领域的技术储备和产能扩张计划,子公司斯威克的分拆上市业务发展预期,给予公司“增持”投资评级。 

以下为关注函原文:

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63号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2月1日披露业绩预告及补充公告称,2020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6,000至24,000万元,同比下滑75.35%至83.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000至14,000万元,与2020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64,762.28万元、扣非净利润35,135.49万元相比大幅下滑,主要系组件毛利率大幅下降、外币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此外,你公司于2月1日晚间披露公告称,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条件,决定中止本次上市。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分季度列示你公司组件产品的销售单价、销量、收入、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及成本占比、毛利率等,并对比组件及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期业绩变动情况,分析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业绩变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有的外币类型及金额,并结合汇率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有效性。 

3.你公司预计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为30,000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型、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4.你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并启动可转债发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启动发行前是否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规定以业绩预告或快报为基础对跨年后是否仍满足发行条件进行说明,保荐机构是否对此发表意见,相关发行文件中关于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的表述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你公司公告称决定中止本次上市,请说明中止上市后续相关事项的具体安排,本次中止上市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6.请向我部报备本次业绩预告事项的内幕知情人信息,并自查董监高人员、5%以上股东在公告前1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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