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海关业务飞行时间质谱仪通用技术要求》海关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位专家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意见反馈邮箱[email protected]

飞行时间质谱仪广泛用于生物与食品行业,以检测治病菌株为目的,辅助对微生物细菌进行鉴定。随着关键核心部件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国产飞行时间质谱仪的性能指标已赶上甚至超过同类进口仪器,但仍存在市场认可度不高的问题,最终可归结为验评体系和规范空白、技术人才不够、采购验收不规范等原因。

编写《海关业务飞行时间质谱仪 通用技术要求》标准可实现海关业务用飞行时间质谱仪的优化配置,加快推进海关实验室规范运行,服务于海关检验检疫和安全管理,为实验室采购与运行飞行时间质谱仪提供标准指导。

鉴于海关业务用飞行时间质谱仪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将《海关业务飞行时间质谱仪 通用技术要求》申报为海关HS行业标准项目。

开展海关业务飞行时间质谱仪 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编写是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验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基础性、带动性和成长性。进一步探索以验收评估门槛逐步筛选优秀飞行时间质谱仪的“新思路”,有助于提升海关业务用飞行时间质谱仪标准化水平,树立飞行时间质谱仪 验收评估权威及专业性,培养一批研发和验评人员,对提升海关实验室精准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牵头单位为北京毅新博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从事飞行时间质谱仪研发与生产制造。标准参与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等对实验室仪器的标准化具有一定的经验,其他单位对海关业务飞行时间质谱仪 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的适用性开展验证。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268.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268.26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YY 064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GJB 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IDT IEC 61010-1:2001)中的相关要求;GB 4793.9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9 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GB 7247.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GB/T 14710 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3682 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飞行时间质谱鉴别微生物方法通则;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T 29791.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 第3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仪器。

本标准主要解决飞行时间质谱仪 在验收与使用阶段的各项性能、安全、功能和经济等方面的评估问题,预期规定海关业务用飞行时间质谱仪 验收原则、验收内容、评估原则与评估方法等内容,可以作为海关业务用飞行时间质谱仪 采购和管理的依据,以及海关实验室检测人员使用的技术指导,以提高检验检查能力,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标准发布后可在海关内进行标准适用性分析,后期通过标准宣贯、技术交流等方式,实现该标准的贯彻实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