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大,还是保小?”江西一女子远嫁广东汕头,婚后生下两子女,因感到生活不幸福,于是离婚。随后,在一次回老家奔丧时,偶遇丧妻的初恋感情复燃,同居还怀了孕,哪知原本要结婚的二人,突然又分了手。初恋坚决不要孩子,女子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送养给别人,却在生产时和婴儿双双死亡!

[安律说法]

1、女人都是拿命在生孩子!“保大还是保小?”这虽然是我们电影里经常看到的桥段,但这却是现实中每一个产妇可能要面临的风险!的确,现在医学越来越发达,生孩子的难度减小,产妇、胎儿的死亡率变得很低。但是,谁又敢保证万无一失的?

2、为什么女子和孩子双双死亡才赔了50多万?

决定最终赔偿大小的两个因素,一个是医院过错的大小,另一个是胎儿是生下前死了还是出生后死亡的。

死亡原因鉴定显示,女子死亡的原因是女子隐瞒了孕2产2经产史,医院方的相关措施引发了女子死亡,而胎儿的死亡原因,是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同时医院对胎儿监控和处置方面的医疗存在过错。因而法院综合考虑各方过错,判令医院承担对女子的死亡承担40%的责任,对胎儿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胎儿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法律才承认胎儿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一旦孩子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认为自始不存在。拿本案来说,如果胎儿为死体,那胎儿就不能作为独立的个体,其家属也不能以胎儿死亡为由要求医院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那胎儿就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人!

3、本案虽然对女子让他人领养孩子的事情并没有做太多描述,但是从女子以他人名字生育来看,所谓的“送”极有可能是“卖”!也就是女子很有可能已经涉嫌贩卖儿童罪!虽然女子已经死亡,其刑事责任也没有再追究的必要。但是贩卖儿童罪中的买家同样也涉嫌刑事责任!

4、最后,平平淡淡才是真,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感情中哪有那么多任性?都已经有了两个孩子,感到没意思就选择离婚,最后落得这样的结果,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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