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全生产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据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网站消息, 2020年,陕西省共发生道路外农机事故10起,死亡2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52.94万元。与2019年的46起,死亡4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111.986万元同比,农机事故四项指数分别下降78%、50%、33%和53%。10起事故均为一般农机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陕西省2020年发生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中,8起事故均因人的主要因素、环境的次要因素导致,无机械设计缺陷或机件失灵等因素诱发。

事故主要原因包括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违法使用农业机械;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未提前踏勘作业现场地形、地貌、地物和土壤条件,设立危险警示标志;未进行作业清场或由专人引导转移;不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农机说明书操作作业,不熟悉机械原理,仅凭经验操作,麻痹大意或野蛮作业;驾驶操作技能欠佳,遇到突发情况不能正确及时处理。同时,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进入作业现场或未及时远离避让转移或作业农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此外,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还对2020年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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