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的情况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全市公安交警将重点在餐饮、酒吧、商场等周边道路持续严查严处酒驾行为,并同步加大宣传提示。同时,由于节假日代驾难叫,市民朋友开车聚餐,可以提请做好准备,采用轨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据统计,2月12日大年初一全市共查处酒驾27起,其中,酒后驾驶17起,醉酒驾驶10起。

2021年2月12日20时35分,青浦公安民警在新府中路进华志路北约100米,查获醉酒驾驶牌号为沪CK229R小型轿车的驾驶员黄长江,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事故审理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2021年2月12日19时35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塘外人民路航塘公路东院200米,查获醉酒驾驶牌号为沪C832X8小型轿车的驾驶员王林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事故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2021年2月12日19时45分许,金山公安民警在漕廊公路金蒋路东约50米,查获饮酒驾驶牌号为沪C0W8F2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刘晓,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021年2月12日0时53分许,杨浦公安民警在殷高东路淞沪路东约200米查获饮酒驾驶牌号为皖L99T51小型轿车的驾驶员蒋银龙,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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