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正式通過《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把曾以草案形式發給各級黨委試行的《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作了個別修改,通過爲正式決議。《決議》的正式通過,推動了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發展,全國各地開始普遍試辦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在1952年冬到1953年春期間,運動的發展基本上是健康的,但是在部分地區也出現了強迫農民入社、侵犯中農利益、盲目追求高級形式等現象。黨中央及時採取措施,解決了這些問題。

來源:北京組工整理自黨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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