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記者 楊潔 通訊員 丁宏奇)車輛強制報廢,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逾期三個檢驗週期未驗車,最近,家住浦東的宋先生嚐到了偷懶的苦果。

圖說:浦東一車主車輛逾期三個週期未年審,被民警攔下。浦東交警供圖

“能正常交保險,應該沒問題吧?”2月20日中午12時30分許,宋先生駕車回家時在居住小區進口外被兩位民警攔下,面對民警告知與質詢,宋先生這樣回應。

宋先生駕駛的這輛滬A號牌機動車,初次登記日期爲2011年6月。2015年6月30日,檢驗期又到了,宋先生在交保費時委託保險業務員代辦。後來,宋先生道聽途說,自以爲小轎車可以六年一檢了,更是忽略了車輛檢驗事項。而那以後,每年交保險,業務員都說車輛是正常的。

“沒有所謂‘六年一檢’的說法。”浦東交警支隊車宣大隊大隊長路煒告訴記者,小客車新車在六年內免檢,每兩年需要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不需要上線檢驗;超過六年後,原來是每年一次上線檢驗,去年調整爲六年到十年的車輛每兩年一次上線檢驗。“宋先生的這輛車,本應該是2017年後每年進行上線檢驗。”路煒表示。

逾期三個檢驗週期未驗車,2020年6月30日,宋先生的這輛車達到強制報廢狀態。對此變化,宋先生竟然一無所知,自以爲車輛在保險有效期內便無事。

2021年2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慧眼識車”研判系統,發現宋先生名下的這輛己強制報廢車輛仍在上路行駛。浦東交警支隊一大隊據此展開調查、布控。於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一幕。

法律無情。宋先生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第三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二款規定,2月22日下午,浦東警方依法對宋先生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涉案車輛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警方提醒:車主要時刻關注車輛的檢驗日期,六年內免檢車輛每兩年需要及時申領合格標誌;超過六年的,按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切勿疏忽大意,忘記年檢時間,導致年檢逾期。年檢逾期後果之一,就是發生有責事故後,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持續逾期至強制報廢期後,再好的車也成了“報廢車”,繼續上路行駛違法,駕照也將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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