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據柬埔寨《高棉時報》援引該國衛生部23日通報報道稱,柬埔寨22日新增25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其中23例與社區傳播“2.20”事件有關。至此,“2.20”社區傳播事件累計確診病例已增至99人。

報道稱,新增的23例與社區傳播“2.20”事件有關的確診病例中包括20名中國人、2名柬埔寨人和1名越南人,他們的年齡都在20歲至44歲之間。

報道還稱,至此,柬埔寨累計確診已達533例,其中包括363名柬埔寨人和107名中國人。

另據《柬中時報》消息,柬埔寨司法部發言人金和平23日接受該媒體採訪時表示,司法機構將動用《國家災難管理法》第44條文,重罰涉及散播疫情的人員。據金和平介紹,《國家災難管理法》第44條文規定,意識到可能會造成災難的風險情況且未立即將信息報告給執法部門,可處1個月至6個月有期徒刑,罰款10萬柬幣至100萬柬幣(約25美元至250美元)。

報道還稱,金和平還表示,可構成上述罪名的行爲包括在得知新冠病毒檢測結果爲陽性後,故意藏匿,逃避隔離治療;協助隔離人員逃避隔離者;曾接觸確診患者,卻故意隱瞞信息。

此外,報道提到,在被問及據稱“4名中國女子隔離期間去夜店”一事,是否會在《國家災難管理法》罪名下被提控。金和平表示,目前,警方正在覈實信息,將根據實際犯罪行爲依法處置。

此前20日,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在網站發佈重要提醒,呼籲在柬中國公民嚴格遵守柬防疫規定。使館稱,近日,有個別中國公民來柬後違規離開隔離酒店外出;還有少數在柬中國公民在得知檢測結果爲陽性後,故意藏匿,逃避隔離治療。上述行爲嚴重違反柬埔寨政府相關防疫規定,不僅給柬防疫工作帶來極大挑戰,同時也涉嫌觸犯當地相關法律。使館同時發佈消息稱,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國駐柬使館不爲自柬出發、經第三國中轉赴華乘客審發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在柬中資企業和項目擬回國人員,需在登機前進行至少14天的隔離閉環管理,於登機前48小時內在使館指定機構進行“雙檢測”,申領健康碼時,除了提供相關檢測結果和證明,還需上傳由相關企業出具的《申請人已隔離滿14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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