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向丹娇)医院利用“免费”套路拉拢无病或轻症老人住院,没病被写成脑梗;个人利用重病病人医保卡购买大量贵重药倒卖牟利,套取医保基金……近几年,医疗保障领域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事件层出不穷。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2月19日,国务院官网公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官方数据,仅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医保诈骗类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国家医保局2020年连自查加检查,追回医保基金高达223.1亿元。在此背景下,《条例》明确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如定点医药机构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条例》明确,在调查期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费用监控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定点医药机构拒不配合调查的,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暂停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此外,《条例》还加大了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例如,对于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定点医药机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采取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个人骗保行为也将有相应惩罚,如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等。

超量开药、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在一定程度上浪费医保基金。对于此类违规违法行为,《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实名就医,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持医保凭证购药可以由他人代替吗?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参保人患病卧床不起或是重症精神病人,自己不能到医疗机构去开药,这时候允许代为开药。但如果参保人员将自己的医保凭证交给他人导致多开药品、虚构医疗服务项目,骗取医保资金,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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