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出严某酒驾

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通讯员江景轩记者梅建明)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过路口时,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在旁边的警力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经询问,小轿车与电动车均仅是轻微车损,双方驾驶人无任何损伤。在与小轿车驾驶人严某的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严某口中有丝丝酒气散发出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严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查出严某酒驾

经询问,前一晚严某家里来了几名亲戚,好客的严某便陪亲戚们喝了几杯白酒。当天一早,严某抱着“喝完酒睡一觉就没事了”的想法,照常开着小轿车去上班。谁知,头天酒的余劲未消,刚把车开出没多远,在路口就与一辆电动车碰上了。

民警对严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严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校对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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