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出嚴某酒駕

揚子晚報網2月24日訊(通訊員江景軒記者梅建明)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交警支隊第二大隊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小轎車在過路口時,與一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擦,在旁邊的警力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經詢問,小轎車與電動車均僅是輕微車損,雙方駕駛人無任何損傷。在與小轎車駕駛人嚴某的交談過程中,民警發現嚴某口中有絲絲酒氣散發出來。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嚴某體內酒精含量爲5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查出嚴某酒駕

經詢問,前一晚嚴某家裏來了幾名親戚,好客的嚴某便陪親戚們喝了幾杯白酒。當天一早,嚴某抱着“喝完酒睡一覺就沒事了”的想法,照常開着小轎車去上班。誰知,頭天酒的餘勁未消,剛把車開出沒多遠,在路口就與一輛電動車碰上了。

民警對嚴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嚴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校對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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