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女子車某因搬家坐貨拉拉貨車,途中卻跳車身亡,該案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就在今晚,根據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獲悉,本案司機周某春(男,38歲,長沙市嶽麓區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終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這個消息被爆出來後,立刻引發了網友的再度熱議。

但是正如網友所言,請相信警方調查。

雖然當前因爲貨拉拉沒有錄音錄像,具體發生了什麼,我們依然還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

但是個人認爲,認爲女方就是自殺,自身原因跳車,實在牽強,本案疑點重重,現在司機被刑拘,可以說相信警方已經掌握了更多的證據。

現有疑點

第一,很多人說司機更換路線是爲了抄近路,並不存在,記者重新走了司機開車路線,發現司機走的路線比正常路線至少慢六分鐘。

那麼司機爲何捨近求遠呢?

第二,根據警方透露,現場沒有剎車痕跡,

一個人準備跳車,或者已經跳車了,正常得司機第一反應肯定是急剎,而不是沒剎車痕跡。

第三,司機自己推翻了自己口供

一開始司機說是因爲導航出錯了,然後又改口說是自己熟悉路,所以沒按着導航走。這種事真的會記錯嗎?

第四,路斷偏僻,後腦勺着地

路斷偏僻可能是巧合,但是家屬質疑的後腦勺着地的確很詭異,要怎麼樣跳車的姿勢,會後腦勺着地呢?

第五,有結婚對象,準備買房,搬家時,還養着寵物,會選擇這種方式自殺嗎?

一個有喜歡的結婚對象,也準備好買房,還有狗,看得出來生活很正常,你可以說沒準她心裏苦,僞裝的好,但是客觀說,作爲一個養狗的人,我相信她不會狗還在貨車上,還沒安頓好,然後還在搬家途中結束生命,這樣方式自殺,她至於嗎?

這麼多年跳樓跳河,直接躺路上的自殺的多,見過專門找個搬家司機,大費周章搬家就是爲了跳貨車嗎?

爲何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因此,警方如今最終選擇刑拘,並暫時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控制司機,非常合理,一方面這更有利於案件調查,控制住關鍵當事人,另一方面,退一萬步說,雖然沒有證據證明司機是故意殺人,畢竟我國疑罪從無,因此該案目前沒辦法以故意殺人罪刑拘。

但是從現有證據也可以看出,沒有剎車痕跡,司機偏離路線等,司機並沒有及時的給女孩提供應有的幫助,作爲司機保護乘客安全本也是職責。因此警方做法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當然相信還有很多還沒公佈的證據也說不定。

順便科普下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親身經歷貨拉拉體驗感很差

個人在重慶用過一次貨拉拉,圖片爲證,關鍵信息已經馬賽克,個人體驗非常不好,當時因爲辦公室有個書櫃,雖然近,但是不想動手,(當然東西自己已經全部整理打包好了),所以專門支付了普通搬運費加額外的櫃子搬運費,因此2.4公里給了兩百多但是過會看的司機一個人空手來了,沒有任何搬運工具,小拖車都沒有一個。

最後,還是我們自己借拖車,所有人幫忙一起,把東西搬上他車,櫃子都是自己抬的,然後又去新的地方借拖車,把東西全部卸貨搬新辦公室。那如果都是自己搬,我給搬運費意義何在?

當時想過投訴,但是搜索了下,很多人抱怨投訴沒用,平臺其實對於司機沒多大約束力,還有人被司機威脅,該APP劣跡斑斑,反而讓我覺得這個師傅好歹沒中途再加錢,已經不錯了,最終作罷。

近年來,貨拉拉已經被處罰6次,罰款共計53萬。真心希望,功能本是好的,服務能不能更完善,能不能讓用戶放心?看了下之前對受害者家屬的表現,也是讓人寒心

希望事情最終水落石出,讓姑娘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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