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未成年人檢察廳)廳長史衛忠2月22日在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時介紹,截至2020年9月,各地通過強制報告立案並審查起訴的案件近500件。

據瞭解,2020年5月,最高檢聯合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健委、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下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史衛忠說,強制報告制度的剛性體現在“強制性”。根據意見規定,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如湖南某小學教師強姦、猥褻學生案件,涉事學校負責人員隱瞞不報,檢察機關對該校正副校長以涉嫌瀆職犯罪提起公訴,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圖片來源:新華社

此外,史衛忠介紹,將推動逐步建立完善覆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信息庫

據悉,2020年8月,最高檢聯合教育部、公安部發布了《關於建立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建立了國家層面的入職查詢制度。

《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從而把“大灰狼”擋在校園之外,有效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

其中,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包含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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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衛忠說,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吸納檢察機關相關經驗的基礎上,規定的查詢範圍更廣。

“一方面將查詢的範圍擴大至所有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實踐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行業是非常多的,比如兒童福利院、兒童醫院,甚至一些短期的夏令營、冬令營、晚託班、暑託班等。另一方面將查詢的範圍擴大至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

他介紹,下一步,最高檢將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商,推動逐步建立完善覆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信息庫,並督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執行從業禁止規定,確保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來源丨綜合自中國婦女報、北京青年報

編輯 | 潘 婷

責編 | 李美雪

審覈丨侯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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