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2月23日,王女士和朋友下班後租了一輛共享汽車,當王女士坐到副駕駛座位上後,感覺到屁股有陣刺痛感,王女士立即下車查看,她驚訝地發現副駕駛座位上隱藏着一根針,經過王女士的仔細檢查,在副駕駛的座位上總共發現了4根細針,目前王女士已報警。

[安律說法]

1、碰見這種事,第一時間就會想到,會不會有人藉此傳染艾滋病?我查閱了相關資料,通過這種針扎的方式感染艾滋病的幾率幾乎爲零。因爲艾滋病病毒無法在空氣、水和食物中存活,一旦離開認同環境,很快就會喪失傳播能力。

雖然通過這種方式傳染艾滋病的可能很小,但是受害人還是有感染其他疾病的風險,因而被扎後,除了報警外,還應當第一時間就醫檢查!

2、車座扎針致傷行爲,毋庸置疑屬於違法行爲!

這種無事生非,針對不特定人進行的,隨意傷害的行爲,本質上是尋釁滋事行爲。根據我國刑法293條的規定,犯尋釁滋事罪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即使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亦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的規定,對行爲人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可同時處以1000元罰款。

3、受害人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依法向行爲人索賠。同時,受害人作爲共享汽車的承租人與共享汽車平臺公司存在汽車租賃關係,共享汽車平臺公司有義務保證租賃物符合使用要求且保證汽車的使用安全。共享汽車平臺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即使是第三人侵權,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在此也告誡那些心懷不軌之人,莫要以身試法,追悔莫及!也提醒大家在使用共享單車、汽車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好車輛,避免給自己造成傷害!

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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