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去哪我就去哪!”四川南充,69岁的大妈头戴红帽,身穿红袄,专门找拍婚纱照的新人讨喜钱,如果不给钱,她就一直跟着“抢镜”!得知该信息后,当地公安主动出击,找到老人并将其带回询问!目前,大妈因涉嫌以滋扰他人的方式进行乞讨被依法拘留!

[安律说法]

1、大妈向新人们道喜,新人们出于自愿、讨喜的目的给钱,属于赠与行为,并没有什么问题。但给不给是新人们的自由,如果新人不愿意给钱,大妈就纠缠着不放,通过滋扰、威胁的方式索要钱财,性质就变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年满70周岁的老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本案中大妈不符合不执行拘留的情形!

2、大妈已经69岁,怕是孙子都已经成年!本该颐养天年,却选择在大街上采用这种方式“赚钱”,可恶也令人心酸!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老人看病、养老成了一个大问题,有养老金的老人倒也过得去,但是那些没有养老金的老人,为了养活自己不得不活到老干到老,并不是这些老人的儿女就不孝顺。只是很多老人不想麻烦自己的子女。

因而虽然本案老人的违法行为确实可恶,但是在追究老人违法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多多关注老人违法背后的原因,加强对老人的关怀,避免一罚了之,造成更大的问题!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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