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6日訊(記者 孫英鑫) 26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省近日印發的《黑龍江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統籌完善“急難弱”兜底保障體系,體現在完善突發事件急難救助、加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加強完善孤殘人員救助幫扶三方面。

發佈會現場。東北網記者孫英鑫攝

完善突發事件急難救助方面

規定將困難羣衆急難救助納入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應急預案。對因急難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型臨時救助,6個月後仍無法擺脫困境的可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等救助範圍;對受影響嚴重地區人員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及時啓動相關價格補貼聯動機制。

加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方面

完善救助管理體系,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建立完善源頭治理和迴歸穩固機制,對長期滯留人員落戶安置,並按規定落實相關保障政策,爲臨時遇困人員提供救助。

加強完善孤殘人員救助幫扶方面

積極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與社會救助保障標準同步增長動態調整機制,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與孤兒同等享受相關社會救助政策。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區實際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殘疾人兩項補貼的範圍擴大至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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