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9年,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等四人均在地铁九号线松江新城商业广场担任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在此期间,他们擅自通过了一项改造工程方案,将原本的公共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大幅缩减,多出来的空间则被改造成了新的铺位,分别由四名犯罪嫌疑人以1000元左右的低价承租。

低价承租后,四名犯罪嫌疑人转手就以6到10倍的价格进行转租,大肆侵占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除此以外,四名犯罪嫌疑人还以服务费、劳务费的名义将该商业地块的电梯大堂租金占为己有,并挪用了42万元进行理财。2020年10月22日,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余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实习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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