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聯合發佈公告,凡是在2020年內參加了社會保險、且有1個月(含)以上正常繳費記錄的人員,今年4月1日起,即可線上查詢《2020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

今年北京市繼續優先爲參保人提供電子版社保對賬單。自4月1日起,參保人即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權益查詢服務網站()、全市各社保經辦機構內的自助服務終端,查詢打印2020年度社保對賬單,較往年相比提前了兩個月,且全月可查,隨時可查並下載,極大方便了參保人。

此外,今年的社保對賬單在內容上也更全面,包括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以及養老個人賬戶金額等信息,今年還特別新增了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同時,對賬單還展示了各類人羣的繳費比例、基數上下限標準和2020年的社保費減免政策等,幫助參保人更清晰地瞭解個人繳費情況和相關社保政策。

參保人在獲得電子版對賬單後,請對2020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覈對,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需要覈對的項目主要包括:個人參保信息、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等。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經所在單位確認,可在今年10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及醫療經辦機構對相關信息進行覈對、修改,或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補繳。如果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發生爭議,請參保人及時向行政部門或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投訴、舉報。

據瞭解,爲滿足個性化需求,北京市仍保留郵寄紙質對賬單和電子郵件獲取對賬單的方式。如參保人需郵寄紙質對賬單或希望以電子郵件方式獲取對賬單,請於4月4日至15日,由單位或個人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修改獲取方式;也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把獲取對賬單方式更改爲郵寄或電子郵件,並填寫郵寄地址和郵編或有效電子郵件地址。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爲電子郵件的參保人,5月1日後可通過登記郵箱收到2020年度社保對賬單;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爲郵寄的參保人,5月底前也將陸續收到紙質對賬單。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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