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4日訊從交錢到交房,少則幾個月多則兩年多的等待,是準業主充滿期待也滿心忐忑的時間,一邊想象着購房時置業顧問描繪的新小區,一邊又擔心交付時“貨不對板”。信網(熱線0532-80889431)注意到,近年來有關新建商品房的投訴除了集中在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外,還有一大部分與房屋之外的因素相關。那些在銷售階段被置業顧問誇上天的“加分項”,到了現實中卻無法實現:說好的名校進不去,規劃的地鐵改了線,承諾的商場、公園沒了影……諸多開發商的廣告宣傳最終成了空頭支票,購房者則苦於沒有證據證明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爲,難道只能白白喫啞巴虧?

警惕虛假學區房:打着學校的名號賣房子 不一定上名校

買房的影響因素衆多當中,學區算得上是排在前面的。信網梳理發現,無論項目是大是小,“名校情結”幾乎是所有開發商共有的,離學校近就說“在家門口就能上好學校”,學校種類多的就宣傳“全齡段學區”,就連實打實需要靠分數錄取的高校也能被開發商拉來營造書香氛圍。有優質的教育資源確實是地產項目的優勢,甚至能拉動房價的上漲。但商業宣傳是一回事,開發商的說辭能不能實現就是另一回事。

小區附近有名校,在沒確定學區劃片的時候就先把學校的名字寫在了宣傳廣告裏,這樣的事曾發生在西海岸新區的魯班國匯城。小區附近的學校名氣不大,便在廣告單頁上寫上其他學區的名校,差點誤導了購房者,這樣的事發生在即將開盤的市南區某樓盤項目。看着隔壁小區劃到了家門口的學校,便在自己的廣告牌上也寫了這所學校的名字,可實際劃片時卻被分到了另外的學區,這樣的事發生在市北區的金域府邸……

想要買一套附加優質教育資源的房子是人之常情,但面對開發商的說辭,購房者還需要保持必要的冷靜。學區劃分需要教育主管部門從學校設計規模、師資力量、周邊適齡兒童人數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多個區市的教體局也明確表示新建小區的學區要到交付後才能最終確定,因此購房者也要清楚地認識到開發商並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來源:信網)

警惕虛假配套:宣傳時啥都有 交房時商場公園都沒了

任何一個住宅小區都不是孤零零存在的,項目內外的配套設施和環境都能夠對業主的生活產生影響。在一些開發商看來,只要是靠近項目的一切優質資源都可以拿來“爲我所用”,但到頭來這些近在咫尺的“加分項”有多少能真正實現就兩說了。

平度的中高名人府邸向業主介紹小區南側有一條景觀河,可直到交付的時候這條景觀河還是一條臭水溝的樣子。直到這時,小區開發商才告知稱河道治理屬政府工程,公司無權干涉,只負責綠化岸邊,而當初在售樓處賣房的是第三方銷售公司,銷售人員如何向業主介紹的,開發商也不清楚。

做宣傳的時候市政工程可以被拉來當賣點,等到出了問題開發商就一下子推脫乾淨。市政工程開發商無權干涉,開發商自帶的項目也會諸多變數,那些在銷售時介紹的配套項目很有可能也中途打了水漂。

西海岸新區的紅星天鉑曾因國內著名地產品牌紅星地產“加持”而備受關注,項目配套的愛琴海購物公園以“同步一線城市的高端體驗式商業Mall”、“爲高租金提供了有力支撐”宣傳,也成爲吸引購房者的一大亮點。可一年前,紅星地產撤出了該項目,開發商在給業主的一封信裏裏說辭也變成了“引入愛琴海購物公園或同等及以上商業Mall品牌運營商”。而直到現在,紅星天鉑的業主仍看不到這一配套商業項目的前景:“愛琴海購物廣場都爛尾了,這不是欺騙我們嗎?”

配套設施在項目外,有不可控性,業主只能喫個啞巴虧。可那些就在小區圍牆裏的設施,在開發商的宣傳和現實實際中,同樣會有兩副模樣。

中梁國賓府在銷售時曾向業主承諾小區實行車人分流,最大限度保證居民出行安全。可等到快要交房時,小區的路面上卻出現了100多個地上車位,儘管開發商稱這只是爲了符合規劃要求的應急車位,但對於這個解釋並不能讓業主信服。

同樣是在小區內部,李滄區的中南世紀城四期在宣傳中提到了40%的綠化率,可在交房時業主連最基本的園林景觀都沒看到,簡單的草坪、冬青和經濟型的樹種組成了整個小區的綠化,不禁讓業主直呼綠化縮水嚴重。

警惕虛假地鐵房:最終規劃沒定 地鐵可不一定從家門口過

隨着青島地鐵線路的逐步延伸,這一交通便利條件也被開發商用了起來,各種各樣的“地鐵房”層出不窮。有的開發商會在廣告上寫離地鐵口的直線距離,讓購房者以爲出了家門就是地鐵,卻忽略了直線距離可不是實際距離。有的開發商把尚在規劃裏的地鐵線路當招牌,可實際上地鐵到底怎麼走還都是未知數。

即墨區的中冶德賢公館就把“雙地鐵”直接寫在了室外廣告牌上:“2條地鐵交匯,M16/M24近在家門”“2條地鐵交匯在家門口,出行便捷區域獨享”,在售樓處的區位展板上還標註了地鐵口的位置。但實際上,中冶德賢公館提到的這兩條地鐵線只是遠景規劃,無論是地鐵線路的走向還是地鐵口的位置都沒有最終確定。因爲被多名購房者投訴宣傳有虛假、誤導的嫌疑,中冶德賢公館也被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廣告內容。

同樣是拿地鐵做宣傳,西海岸新區的某樓盤在開盤時以“地鐵房”自居,但隨着6號地鐵站一期動工儀式開啓,業主發現地鐵線路中並不存在售樓時宣傳的6號線“海西路”地鐵站。最終,經過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和取證,該項目被認定確實存在涉嫌虛假宣傳的問題,被處以罰款11.6萬元。

留好開發商廣告單頁等材料 避免喫個啞巴虧

從籤合同、交首付到住進新房,市面上大多數新建商品房項目大約都有兩年左右的建設週期。買房時購房者看不到房子的真實全貌,收房時就像“拆盲盒”一樣,不知道是驚喜還是驚嚇。廣告宣傳要放大優點,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在尊重和保障購房者知情權等合法權益上,開發商不僅需要有自律的意識,也需要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中涉及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的,不能作誤導宣傳”,這是《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的明確要求,也是開發商在廣告宣傳中不能觸及的底線。對於這些規定,作爲業內人的開發商也是心知肚明,但仍有部分開發商打擦邊球,想用“學圈房”、“規劃中”等字眼來避免“踩雷”。這種“換湯不換藥”的行爲最終仍逃不過被購房者投訴舉報,一旦被認定虛假宣傳,開發商也逃不過被處罰的結果。

信網瞭解到,有關房地產項目廣告宣傳的問題,各區市的市場監管局都有相關科室可以受理投訴。但要查實開發商確實存在這一違法行爲,也需要購房者提供相關證據作爲憑證。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建議購房者在房屋交付前保留好從看房開始的所有資料,比如開發商的宣傳單頁、售樓處的沙盤模型,還有置業顧問提供的視頻、戶型圖等,這些材料一方面可以方便購房者在收房時進行比對,另一方面一旦真的遭遇開發商虛假宣傳,也可以作爲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證據。” 信網首席記者 於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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