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平安北京公衆號

4月1日,在“海空衛士”王偉烈士壯烈犧牲20週年的日子,根據羣衆舉報線索,西城公安分局抓獲一名在微信羣聊中辱罵烈士王偉、侮辱烈士遺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63歲)。該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英雄烈士用血肉之軀立起一座座精神豐碑,他們的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和平勿忘先烈,幸福莫忘英雄。崇尚英雄,尊重烈士,理應成爲全社會共同的情感認同和價值追求。

爲保護英雄名譽,維護英雄形象,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我國首部英雄烈士保護法,並於當年5月1日正式生效,明確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爲將被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這部法律爲英烈精神融入國家血脈和民族靈魂提供了堅強的法制保障,對於推動形成捍衛英烈、學習英烈的良好社會氛圍具有重大意義。

(▲4月1日,是“海空衛士”王偉犧牲20週年。當天,許多羣衆前往王偉烈士墓前悼念。)

時值一年春草綠,又是一年清明時。我們追憶歷史,我們追思英雄。他們是歷史天空的璀璨星辰,更是一個時代的精神座標,他們的事蹟和精神是激勵社會前行、推進實現中國民族復興的強大力量。捍衛英雄就是堅守正道,維護弘揚社會正義。誰褻瀆英雄、詆譭英烈,誰就是在否定崇高、混淆是非,就是來拆我們的精神之基。

首都公安機關將依法堅決打擊公然詆譭侮辱英烈的行爲,以法治告慰英靈,並與廣大人民羣衆牽手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共同維護英烈尊嚴、崇尚英雄、緬懷英烈的良好氛圍。

英烈不容褻瀆,法律不容挑釁

無論是誰,無論有何來頭

膽敢詆譭英烈、觸犯中國法律

就必然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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