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 李燕京

“姐姐,你的媒體證能不能賣給我?我從內蒙古來的,好想進去啊。”近日,在北京某頂流明星生日發佈會現場外,聚滿了拿着行李箱的少男少女,其中一個可憐巴巴地對記者說。據記者瞭解,這場生日會的入場券被炒到了2萬元,但依然一票難求。

爲心中的偶像刷榜、投票、佔領各種網上陣地;組織線下應援;購買周邊產品......如今,“飯圈”已經成爲一種文化現象。

青少年喜歡上哪個明星本是正常且美好的事,因爲喜歡同一位明星而組建一個羣,也無可厚非。但隨着“追星文化”“飯圈經濟”的流行,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青少年粉絲羣體衝動熱情、易受操控誘導的特點,混進“飯圈”,甚至專門組建“粉絲羣”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相關專家提醒

面對“飯圈”諸多套路

青少年要理性追星

避免上當受騙

1、刷榜、投票、假周邊產品、假門票

賣假詐騙花樣迭出

有粉絲被騙數萬元

16歲的玲玲在“飯圈”4年了,她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在粉絲羣裏一定要有一雙慧眼,不然很容易上當。”據玲玲介紹,她周圍的朋友在粉絲羣裏有買到明星假簽名、假周邊產品、假見面會門票的:

其實各個粉絲羣都不一樣,有的羣很乾淨,大家就是聊,相約做一些後援工作。但是有的羣太亂了,裏面什麼人都有,賣假貨的、詐騙的,還有推送黃色鏈接的……

我剛開始進粉絲羣時就被騙過。那個羣是爲了應援‘愛豆’兩個月後的一個活動組建的,有30多人。羣主號召每人交100元給羣主,從她那裏訂購應援設備。結果羣主給大家寄來的‘愛豆’畫像顏色不正、圖像不清晰,印刷十分粗糙,閃光棒幾乎都不亮,燈牌的電線外露還有點漏電。當大家去羣裏質問羣主時,發現她已經退羣了。

在粉絲羣裏被騙百八十元一般會被粉絲們當成一件小事,多數都自認倒黴了,沒有人去追究。但也有不幸的,動輒一次就被騙數萬元。

2020年1月24日,浙江紹興嵊州市在校學生小張在家長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警,稱其在家中上網的時候被QQ網友以“評選2020年最火流量明星”爲由,拉入一個QQ羣中。入羣后,就有人開始發明星返利粉絲的信息,聲稱“充100返200”“充200返688”等。缺少社會經驗的小張信以爲真,添加了對方QQ號私聊後,一筆、兩筆、三筆……竟然陸續向對方轉了十幾萬元。

2、身份證、值機、健康寶照片

買賣明星隱私牟利

已形成灰色產業鏈

近期,不止一個流量明星在微博上叫苦。

由於一些粉絲羣裏明星的個人信息被明碼標價販賣,粉絲爲了追星時坐在偶像旁邊,就拿着購買的明星身份證、航班號等信息幫明星辦理值機手續。

曾有媒體記者臥底“飯圈”發現,販賣明星個人信息已經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被販賣的信息包括生日、照片、身份證號、航班班次、通稿日期、酒店地址、手機號、QQ號、護照號等詳細的個人隱私信息,以及王者榮耀、音樂軟件ID等信息。明星的身份被按照A-Z字母順序梳理成文檔打包交易,價格在幾元至幾十元不等。

前段時間大量

流行明星健康寶照片泄露

畸形的“飯圈”文化

還催生了一些聞所未聞的服務☟

“敲機子”

(在值機設備上查詢明星行程)

爲了避免被平臺發現封號

粉絲羣在販賣明星個人信息時

都用“黑話”交流

記者瞭解到,販賣明星個人信息的人很清楚自己的行爲違法,交易結束就解散,事後受害者很難找到違法犯罪的證據。

3、“追星”亂象愈演愈烈

引導防範纔是關鍵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2019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7.3%的未成年網民經常從事粉絲應援活動,實際人數大約達到了122.5萬人。經常參加粉絲應援的初中生網民比例最高,爲11.8%。高中生、中職學生網民的比例分別爲11.7%和9.7%,小學生網民居然也佔3.7%。

但“飯圈”裏的很多青少年根本不知道買賣明星個人信息等行爲是違法的,還認爲這僅僅是正常追星。引導他們理性面對追星、集中各種手段防範違法犯罪,纔是根本的解決辦法。

“追星本身不是問題,如何健康引導孩子追星纔是問題。”國家級心理諮詢師、家庭教育指導師、中科院心理教練成金鴻說:

處在青春期的青少年,有以下核心的心理需求:感覺自己有影響力有貢獻;喜歡新鮮事物具有冒險精神;重視同伴交往,想擁有更高的社會參與度;富有創造力,勇於打破陳規。青少年之所以會追星,正是爲了滿足這個時期的心理發展需求。

同時,明星身上擁有青少年們嚮往、崇尚的某種品質,這是青少年追星的內在動力。家長髮現孩子在追星時,不能僅僅粗暴地勒令禁止,而是要耐心地與孩子溝通,保證事前多溝通能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

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子畏指出: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視情節嚴重程度,購買人也可能涉嫌觸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廣西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認爲:“粉絲文化”已成爲拉動娛樂產業發展的重要動力,但由於資本的介入和利益掛鉤,青少年“追星”亂象愈演愈烈。比如集資給明星送昂貴禮物、收買營銷號爲明星及相關公司打榜帶流量、網絡罵戰詆譭誹謗他人、僱人在機場代拍、侵犯他人隱私、擾亂公共秩序等。

這已經不只是簡單的不良追星行爲,有的已涉嫌違法犯罪。

韋震玲指出,不少粉絲後援會通過網絡組織人員、籌集資金,具備了較強的社會動員能力,對其約束管理目前還是真空狀態。因此她建議粉絲後援會應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接受年檢,明確責任,規定權利、義務,依法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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