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鶴主持召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

4月8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次會議,研究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微觀治理和金融監管等工作。會議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金融委主任劉鶴主持,金融委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議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持宏觀金融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宏觀政策的首要目標是保就業和保市場主體。要保持物價基本穩定,特別是關注大宗商品價格走勢。要注重“放水養魚”,助企紓困,更好激發微觀市場主體活力。要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大力支持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要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繼續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更好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堅定不移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強國際合作,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方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通過多年改革,我國逐步探索形成了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大、中、小、微型金融機構分工協作,共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地方金融機構作爲金融體系的“毛細血管”,整體質量、管理能力、市場化程度持續提升,在服務“三農”、基層、中小微企業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總體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同時,部分地方金融機構風險有所暴露,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視。

會議要求,以優化金融供給側體系爲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微觀治理機制見效、地區金融生態改善。一是把握定位,優化結構。支持引導地方金融機構專注主業,立足本地,迴歸本源,樹立穩健發展理念,堅持服務當地、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定位,促進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鼓勵好機構兼併風險機構,促進地區金融供需結構平衡。二是強化監管,提升質效。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數據真實性等的監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監管科技建設,提升監管效率和覆蓋面。要強化監管追責問責,嚴肅查處金融監管失職瀆職等行爲。三是健全治理,規範經營。地方金融機構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風險管理,強化審慎經營,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發展速度。要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明確行爲底線,約束“一把手”行爲。加強黨的建設,堅決懲治腐敗,對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四是完善法治,增強活力。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糾正不當干預行爲,改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激發地方金融機構的創造創新活力。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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