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银行卡也能用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4月7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起,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6年3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与银行合作制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职工可使用此联名卡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随着业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联名卡已无法满足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的需求,部分职工希望不再重新制卡,而是使用本人任意一张银行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满足缴存职工公积金用卡办理手续和业务流程的便捷化、个性化服务要求,管理中心通过系统升级流程优化,新推出了“公积金用卡”服务。

据介绍,自今年起,提取人可以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发放的I类银行卡(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借记卡)作为“公积金用卡”。提取人在网上或柜台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已添加的任意“公积金用卡”作为提取收款用卡,提取事项审核通过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打入该“公积金用卡”账户。同时,如提取人已存在约定提取协议,也可以通过变更约定提取收款卡,使用已添加的任意“公积金用卡”作为约定提取收款用卡。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这11家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银行限一张。

小贴士:

如何添加“公积金用卡”?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申请人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选择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成功。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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