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知名網紅直播中被爆吸食“笑氣”,“軟性毒品”氾濫不容忽視

記者 | 原禕鳴

編輯 | 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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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百萬粉絲網紅“韓安冉”在與其前夫“小豬先生”的直播中被對方爆出,“韓安冉”疑似吸食“笑氣”。其前夫甚至還指出,韓安冉在吸笑氣的時候是當着自己幾歲大的孩子的面。

這一事件發生後迅速在互聯網上引發爭議,雖然目前“笑氣”在國內只被認定爲危險化學品,並沒有被列入中國精神麻醉類藥品管制目錄,警方一般只能以非法經營罪去處理販賣笑氣的人,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拘的方式處理吸食笑氣的人。

但實際上,“笑氣”早已被認爲是遊走在灰色地帶的“軟性毒品”。“笑氣”化學名爲一氧化二氮(N2O),是一種無色微甜的氣體,其與氧結合使用,可以達到鎮靜作用,吸入後會產生快感。其於1772年由英國化學家約瑟夫·普利斯特里發現。他的僱員在無意中吸入後,不由自主地大聲發笑並手舞足蹈,因而命名爲“笑氣”。

20世紀早期,“笑氣”作爲一種重要的麻醉劑被用於醫療,時至今日仍是醫院用於鎮定、止痛的藥品之一。此外,“笑氣”也被當作食品加工助劑使用,起到助推劑和起泡劑的作用,主要用於奶油加工。但其直接吸入人體會出現短暫的欣快感,長期吸食會對神經系統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

據《瀟湘晨報》報道,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曾表示,理論上大家所公認的毒品清單並不是封閉的,只要能夠歸到精神和麻醉藥品當中,並且能夠使人成癮,對人體身心健康造成損害的,就可以作爲毒品對待。

實際上,吸食“笑氣”、走私“笑氣”從而獲刑的案例早已屢見不鮮。據衢報傳媒集團報道,4月7日,柯城區人民檢察院公佈浙江省衢州市首起非法經營“笑氣”案。案情顯示,2020年2月,王某因閒置在家無聊,開始接觸、吸食“笑氣”,價格不高,又能體驗飄飄欲仙的快感,讓他很快成癮。最多時,王某一天裏吸食了一千多瓶“笑氣”。

隨後王某開始轉賣“笑氣”牟利。直至當年9月被警方抓獲,王某某已累計出售“笑氣”33000餘瓶,累計非法經營數額達6萬餘元,其從中獲利1萬餘元。對此時間,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4月9日,據《1818黃金眼》報道,王女士的女兒在5年前接觸“笑氣”,隨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在吸食的過程中會暈厥、發抖、大小便失禁當王女士想制止時,其女兒甚至會對王女士大打出手。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建議將“笑氣”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周世虹表示,“笑氣”在年輕人中的濫用會帶來很大危害,後果不亞於酗酒和吸毒。然而,近年來國內非法買賣“笑氣”現象日趨嚴重,查處案件量成倍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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