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的爲期近半年的反壟斷調查,隨着定罪與罰款暫時落下了帷幕。

  根據《反壟斷法》,對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的經營者,應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10%的罰款。監管部門在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集團違法行爲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以阿里巴巴集團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共計182.28億元,並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

  去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針對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上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爲開啓了立案調查。

  在進駐阿里集團進行現場檢查、對相關人員和資料進行查詢、並且對阿里在網絡零售行業的競爭對手和對手平臺上的商家廣泛的開展調查取證後,市場監管總局依法確定了阿里集團確有市場支配地位濫用的行爲。

  2015年起,阿里便對平臺內商家做出了“二選一”的要求與限制,即在阿里平臺上開店的商家不可同時在其他平臺上開店或促銷。更有甚者,對沒有遵守該要求的商家,阿里集團還會通過市場影響力以及算法層面上的技術手段對商家進行“懲罰”。

  具體來說,對於開店只能選擇一個平臺的“二選一”,大多針對本身話語權較弱的小商家,而更多暴露出“二選一”糾紛的則是平臺對品牌商家定價權的干涉。比如在平臺促銷時間內,禁止商家在其他平臺提供折扣力度相同或者更低的價格,若商家有類似的行爲,則會遭到平臺限流。

  “二選一”行爲之所以性質惡劣,一方面是因爲這種行爲帶來了不正當的競爭優勢,擾亂市場的發展,直接損害了其他平臺服務的提供者以及商家的利益;另一方面,在零售行業的角度來說,也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自願要素的自由流通,間接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針對違法行爲的定性與處罰,阿里巴巴也迅速做出回應稱:誠懇接受,堅決服從。並表示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在阿里巴巴官方賬號發佈於新浪微博的《致客戶和公衆的一封信》中,阿里也對之後的行爲規範做出了保證,稱將繼續出臺一系列降平臺經營門檻、減平臺經營成本的措施。

  那麼這張182億元的天價罰單對於阿里來說意味着什麼,對於互聯網行業來說又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首先,反壟斷罰單的最終開出在短期內對於阿里股價來說是一件靴子落地的事情。去年年底至今阿里股價的持續走低基本已經包含了對最終降罪的預期。因此處罰的最終宣佈對週一阿里股價的影響僅是情緒性的下跌,而不管跌幅如何,都可能是短線抄底的機會。

  而對於整個籠罩在反壟斷陰影下的互聯網行業,對阿里巴巴開出的罰單則只是給其他企業作出的“殺雞儆猴”式的通知,提醒它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要把承擔社會責任放在實現自身利益之前。

  回看過去半年,監管部門針對壟斷行爲、爲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重拳出擊,是在用法治的手段推動平臺經濟進一步規範、健康、並切持續的發展。正如人民日報對此次監管部門處罰阿里巴巴集團的點評:“扯袖子”也是一種愛護。

  互聯網行業發展至今,惠商、惠民、以及對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從未被否定,而加強監管則是在行業格局穩固之後,規範扶正企業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必經之路。

  相信隨着治理體系的不斷健全,平臺經濟可以期待更大發展機遇,而老百姓也可以期待更高品質的生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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