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王愛望海 

日前,中國央行官網一篇工作論文引起市場關注——《對人民幣匯率全球定價機制的一個動態觀察》。該文使用實證分析的方法,利用VAR模型研究了美元兌人民幣在岸即期匯率(CNY)與香港離岸即期匯率(CNH)、新加坡離岸即期匯率(CNS)、美元兌人民幣NDF(1月期限)、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CUS)之間的相互影響,得出了各類市場人民幣匯率相互聯繫日益緊密,人民幣期貨價格對離岸和在岸的即期匯率在“811”匯改後產生了“單向顯著影響”。這可能說明央行已開始着手引入人民幣外匯期貨。這款豐富人民幣匯率定價機制的匯率衍生品離我們還遠嗎?

1、產品準備成熟

  • 外匯期貨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依據現在約定,以一種貨幣交換另外一種貨幣的標準化合約。自1972年5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正式推出7種貨幣的期貨合約以來,外匯期貨交易一直保持旺盛發展勢頭。

  •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文簡稱中金所)於2014年10月推出了歐元兌美元、澳元兌美元的交叉外匯期貨仿真交易,但出於對市場風險的擔憂,外匯期貨目前尚未正式推出。但中金所一直保持對人民幣外匯期貨的高度熱情。2012年中金所正式對外表示其正在積極準備期權、外匯期貨等交易品種;2015年中金所稱已將相關方案上報證監會。

  • 在離岸市場方面,境外共有14家交易所先後上市了人民幣外匯期貨產品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年交易量超過30萬手,交易幣種包含了美元、歐元、日元、澳元、巴西雷亞爾、蘭特等貨幣。產品方面具有充足的國際可借鑑經驗。

2、現實需求強烈

  • 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穩步推進,未來資本市場逐步對外開放需要人民幣外匯期貨這一衍生工具。截止2016年年底,中國境內銀行的非居民人民幣存款餘額爲9155億元,離岸人民幣存款餘額約1.12萬億元。截止2019年第三季度,IMF公佈的人民幣儲備數據爲2196.20億美元。如果要實現資本市場對外開放,非中國居民需要外匯期貨這樣的低成本、高流動性的匯率風險對沖工具。

  • 對國內企業來講,發展跨境貿易也需要引入人民幣外匯期貨對沖匯率風險。截止2020年12月,我國銀行間外匯現貨市場共有28個現匯品種;2019年上海外匯交易中心日均外匯交易量高達1360億美元。說明國內居民外匯風險管理需求龐大。目前國內企業主要使用遠期結售匯及外匯掉期進行匯率風險管理。但遠期結售匯及外匯掉期屬於場外交易,主要是銀行提供對客相關外匯服務。銀行基於成本和風險考慮,往往不願爲中小企業客戶提供相關服務,同時保證金、成交匯率等缺乏市場透明度。外匯期貨的標準化設計能夠降低違約風險和交易成本,匯率發現上也能彌補場外交易的不足。

注:遠期外匯買賣中,如其中一個幣種爲人民幣,則將遠期外匯買賣稱爲遠期結售匯

3、監管恐會謹慎

人民幣外匯期貨的本質功能是幫助市場參與者規避匯率風險。如果匯率期貨的價格機制本身缺乏波動性,參與者就缺乏了參與期貨交易的積極性,那人民幣外匯期貨市場就形同虛設。爲了保證期貨市場的波動性,各國一般都採用浮動匯率制、放鬆實需要求、允許槓桿交易、實現利率市場化。而目前我國監管制度中還難以做到以上四點,因此人民幣匯率期貨,恐難在短期內出臺。

  • 完全浮動匯率制

目前我國施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爲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每日人民幣兌美元變化幅度不能超出每日中間價的向上2%和向下2%。2017年之後監管層又引入了逆週期調節因子。而且每日匯率交易不連續。如果未來交易所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那麼勢必要求匯率變動要排除監管層的不必要干預,使得匯率期貨市場能夠全部反應市場力量。而目前要放開以上要求還不大現實。

  • 放鬆實需要求

雖然國際上看,澳大利亞、印度和南非等國剛推出外匯期貨時,國內仍採取實需原則。但在產品推出幾年後,紛紛放棄了實需的要求。目前我國對於經常項下收匯逐漸放鬆了實需背景審覈,但對於售付匯方向、資本項下外匯業務實需要求仍然嚴格。強調實需審覈,可能會導致匯率期貨交投不活躍,不利於匯率期貨市場的發展。

  • 槓桿交易

匯率期貨成本低的一個表現就是槓桿率高。交易活躍之後可能在某些市場情況下加劇匯率的波動。如果監管層面對於實需要求不能放鬆,不允許炒匯,那麼槓桿交易就更加不允許。

  • 利率市場改革

外匯期貨是一種遠期交易,本質上涉及到包含人民幣在內的兩種貨幣的利差交易。這就要求人民幣利率要實現市場化。雖然目前我國逐步建立了以公開市場操作利率爲短期政策利率和以中期借貸便利利率爲中期政策利率的央行政策利率體系,但是還存在政策利率和市場利率傳導不順暢、市場利率不夠市場化的特點。這都將影響匯率期貨的定價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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