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落马当日,山西省委表态:全面彻底肃清其违纪违法的流毒影响

据《山西日报》报道,4月9日,山西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再一次表明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再一次展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优秀品质和高度自信。省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坚定不移反腐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实现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

要压实责任强监督,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肃政治生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要纪法在心严自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要从严治警锻铁军,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优化政治生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清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对党和公安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刘新云违纪违法的流毒影响,坚决同不守纪律规矩、损害党和公安队伍形象的言行作斗争,展现英勇战斗精神,不断充盈新风正气。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警钟长鸣,坚定清醒,坚持不懈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4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刘新云生于1962年9月,1981从山东省公安学校毕业后进入淄博市公安局工作,历任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等职。

1995年,刘新云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明确为正县级,后兼任巡警支队政委、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2年出任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5年,刘新云调任菏泽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明确为菏泽市副市级干部,2008年任菏泽市副市长,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1年,刘新云调任济南市副市级干部、济南市公安局局长,任职三年,于2014年调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2018年,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至此番被查。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2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式启动。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消息,今年2月27日,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勇气抓好查纠整改,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一要在思想发动上下功夫。深入做好政策宣讲,层层开展谈心谈话,让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教育引导干警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二要在自我检视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剖析,敢于拿自己开刀,主动检视自身问题。综合运用干警自己查、组织约谈查等多种手段,推动问题查摆走深走实。三要在警示震慑上下功夫。通过兑现政策,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让有问题的干警看到希望、争取从宽处理,让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干警受到触动、受到警醒。四要在精准把握政策上下功夫。“自查从宽”是对那些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理,但“从宽”不是“关照”,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被查从严”是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但“从严”不是“草率”,不能违反程序造成冤假错案。

今年3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刘新云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目前第一批教育整顿已经开始,各市县公安机关要迅速进入状态,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和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认真谋划组织、推动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把教育整顿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取得实效。

刘新云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4月2日,山西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昆仑2021”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刘新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外,4月9日《山西日报》刊发《铲除黑恶 守护平安》报道。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宣告成立,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任组长,主动扛起第一责任,厅党委成员分兵把口、包市督导,调度扫黑除恶大案要案,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吹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

刘新云简历

刘新云,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9.09--1981.07山东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1.07--1983.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二处办事员

1983.03--1984.05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

1984.05--1985.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队民警、副队长

1985.03--1989.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其间:1986.02--1987.09挂职任淄博市淄川区东坪乡经委副主任;1987.09--1989.06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干部专修科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9.07--1992.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

1992.07--1993.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大队长

1993.07--1994.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张店大队大队长(副县级)

1994.07--1995.05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副县级侦察员

1995.05--1997.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张店公安分局局长(1993.09--1997.0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07--1998.08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8.08--1999.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巡警支队政委(正县级)

1999.03--2001.04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兼巡警支队政委

2001.04--2002.12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兼巡警支队政委、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1.04--2001.07第五期全国公安机关青年干部研修班学习)

2002.12--2003.12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5.12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5.12--2008.11山东省菏泽市副市级干部,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4.09--2006.12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8.11--2011.12山东省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12--2012.07山东省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7--2014.12山东省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4.12--2018.01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2018.01--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21年4月被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