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藝儂


 

蔣勁夫(資料圖)

新浪娛樂訊 29日早上,唐人與蔣勁夫[微博]經紀合同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結果曝出,該案件的核心點——蔣勁夫欲與唐人解除經紀合約的訴訟請求,未能獲得法律認可而被駁回,雙方經紀合約將繼續履行;蔣勁夫因在單方公佈與唐人解約後在外私接演藝活動,故法院判決蔣勁夫賠償唐人佣金損失;同時,法院也駁回了唐人就蔣勁夫拒演《仙劍雲之凡》索取賠償的訴訟請求。相較於此前藝人與經紀公司產生合約糾紛,判決結果多是允許解約、藝人賠償違約金。而此案判決唐人與蔣勁夫經紀合約繼續履行,在國內尚屬首例,此案的判決結果有可能對此後類似合約糾紛案件具有指導意義,也因此引發行業內與網友關注。

2015年9月7日,蔣勁夫在微博發文單方面提出與唐人解約,10月20日,蔣勁夫起訴唐人違約一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蔣勁夫方面訴稱“起訴唐人的主要理由是妨礙演藝事業發展,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經紀合約”。唐人方面則稱不存在故意違約,並反訴蔣勁夫拒演《仙劍雲之凡》索取賠償。2016年1月29日,蔣勁夫父親蔣春來開通微博,發文指責唐人“六宗罪”,唐人則起訴蔣春來侵犯其名譽權。

在經紀合同糾紛一案判決結果中,蔣勁夫主張解約理由如唐人欠付片酬、妨礙其演藝事業發展,以及其父蔣春來提出的“唐人六宗罪”都被法院逐條駁回。法院也認爲,蔣勁夫以雙方之間缺乏信任爲由主張其享有合同解除權缺乏法律依據,故而法院不予以採納。

新浪娛樂第一時間獨家對話了唐人影視公司總裁蔡藝儂[微博]。她表示,整個案件經過一年多的審理,由雙方提交各種憑證,在這漫長的過程中經歷幾個堂審,最後法院給出的是一個謹慎而公正的判決。她同時認爲這個判決不僅對於唐人一家公司意義重大,對行業的意義更大,這個判決結果爲整個行業類似的藝人與經紀公司糾紛處理樹立了一個規範。

雖然法院判決唐人與蔣勁夫的經紀合約繼續履行,但雙方真的還能繼續合作嗎?

“我覺得大家可以心平氣和坐下來談吧,如果當初夫仔願意好好的溝通,不是直接上訴解約,事情不會複雜到今天這一步。希望一切還有機會善緣善了。”

至於如果蔣勁夫方不配合繼續履行合同呢?蔡藝儂也表達了態度,“不是他願不願意迴歸的問題,我覺得應該遵照法院的判決執行吧,否則法律的意義何在。”

目前,蔣勁夫參與的真人秀《真正男子漢》第二季正在熱播,而他在單方面提出解約後,還接演了《回到明朝當王爺》等影視劇,按照法院的判決書上所說,這是蔣勁夫的違約行爲。蔡藝儂表示,“我們會跟以上的單位接洽,至於如何執行,我們後續還會跟律師進一步商量。”

雙重意義?

恢復名譽是一小步 規範行業是一大步

新浪娛樂:蔡總對一審判決結果滿意嗎?是否在意料之中?

蔡藝儂:不能說滿意還是不滿意,誰都不願意打官司,太耗精力。但我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對整個行業來說還是很鼓舞的,至少對行業的不規範是一個警示。而且我們關注的並不是賠償的多少,是維護公司的名譽,因爲所謂的六宗罪對我們公司都是無中生有的指責。現在的判決結果證明我們並沒有苛扣蔣勁夫,我們也沒有存在違約行爲,所以這個結果最重要的是還公司一個清白。

因爲我覺得唐人18年的聲譽是不允許這樣被抹黑被破壞的。這個官司出現之後,再加上那個六宗罪的指責,不明真相的人很容易先入爲主對公司產生誤解和負面的看法,比如我們後面去談的新人,他們不瞭解公司,因爲看了這些負面的東西,自然就會對公司存有疑問,我們要花很多時間去和藝人以及他們的家長解釋,通過相處,讓他們正確的去了解公司。所以這個判決結果對公司的影響是很大的。

第二,唐人一直在栽培新生代演員,如今要捧出一個藝人,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比以前更大更多,比如在選角上我們是最敢用新人的,但現在市場競爭激烈,平臺都是追捧大卡司,所以我們用新人所帶來的風險非常大,結果把新人捧紅了,因爲別人開出更好的條件就可以任意解約,我覺得對行業來講是很不好的惡性競爭。但羊毛出在羊身上,爲了收回條件成本,就會對後續的製作聘用方開很高的片酬條件,骨牌效應,是很不好的風氣。所以這個判決,應該對整個行業的意義更大。

新浪娛樂:所以您認爲這個判決結果是爲行業樹立了一個規範?

蔡藝儂:對。以前在相同的情況,法院往往不會判決駁回解約的訴訟請求,很難要求藝人繼續履行合約。一般來說,會判定可以解約,藝人可能賠償經紀公司幾百萬。但現在藝人的收入很高酬勞很高,坦白講,兩三百萬的賠償對藝人來講,根本不是事。所以說,解約的成本太低了,就很容易出現這種不良情況。所以我覺得,對於正規的、規範的公司來講,這個判決結果是這類案件的一大進步。最近我們也聽到很多經紀公司抱怨,他們也是很辛苦地培養新人,但被挖走,其實大家都很困擾。所以,如果我們這個判決能給行業一個很好的案例,以後這種惡性競爭可能會少一些吧。

欣慰+理解:

法院對經紀行業認知加深 拒演索賠被駁回因損失難舉證

新浪娛樂:判決書裏說法院認爲,雙方的演藝經紀合同是兼具多重性質的一種新型合同,而不是簡單的委託代理合同,您怎麼看待這種說法?

蔡藝儂:坦白說,現在公司和藝人簽約,公司並不是甲方,公司和藝人之間是一種很平等的關係,並沒有強勢、弱勢之分。很多時候,藝人更是甲方,因爲藝人會提出公司必須給予很多保障和承諾,整個洽談合約的過程,雙方也是經過多番的探討纔會達成一致的協議,對方也會邀請律師把關條件。

從公司跟蔣勁夫簽訂的合約來看,這是一份非常保護藝人的合約,因爲蔣爸爸有過與別家公司簽約解約的經驗,所以當初在合同的把控上,他們也是很嚴格的,包括佣金比例,外傳二八分,他們20%、公司80%,而實際上是調過來的,七三分,他們70%,公司30%,但經營成本全由公司承擔。所以這不是一份公司剝削藝人的苛刻合同,但同時也不是一份很隨意的委託代理。當初蔣勁夫也是因爲《軒轅劍》以及其他條件的承諾才簽約唐人,這些承諾對公司來說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萬一我簽了一個不太會演戲的藝人,這麼大的投資砸到他身上,可能會給公司帶來很大的損失。包括我們在拍攝期間,要花很多時間調教藝人,這樣也會拖延拍攝進度。而如今我們做到了雙方約定,但藝人卻反過來說你苛扣他,要求解約。

新浪娛樂:他與上一家公司是正常解約嗎?還是合同到期了?

蔡藝儂:他是解約的,但是怎麼解約我不是很瞭解。因爲他們是解約之後,纔來和我們洽談的。

新浪娛樂: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爲,這次法院考慮到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這種超越簡單委託代理的關係,爲雙方的關係重新進行了一種定義?

蔡藝儂:對,以前我國的藝人經紀行業並沒有發展得像現在這麼成熟,大家對藝人經紀的概念都是比較模糊。但近幾年藝人經紀行業發展迅速,大家對這塊的認知越來越強,我覺得法院、以及相關主管單位,對藝人經紀的認識也越來越強,因此更能理會公司所承受的風險和不公平。

新浪娛樂:判決結果裏,唐人對蔣勁夫拒絕出演《雲之凡》給公司造成損失而上訴索賠,也被法院駁回了,您怎麼看?

蔡藝儂:這個被駁回是因爲我們沒有辦法提供因爲他辭演而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證明,坦白說,公司因此損失肯定是有的。因爲我們本來是六月中開拍,他是六月二號跟我提出不演了,前後只有十幾天時間,我去哪裏找人來替代?後來整個劇組延期到七月中下旬纔開拍,因爲我不可能在十天之內找到合適的人選接替,那就增加了劇組所有的演職人員因爲延期的一切開銷、工資薪水的支出。但是,你很難去舉證說真的是因爲他辭演而帶來的損失有多少,所以法院沒有支持這點,這個我是理解的。但對我們來講,真正的重點是這個判決結果是中國的藝人經紀行業裏一個全新的宣判案例,就是駁回他單方面解約的訴求,說明我們並沒有欠他錢,沒有剋扣他,他們指責的“六宗罪”,是根本不成立的,這個清白比賠償重要的多。

經紀合約有待優化?

“我們合約已經很細化 糾紛與此無關”

新浪娛樂:經過這次案件,您以後在籤藝人的時候,是否認爲應該在合約條款上對如何培訓藝人,給藝人接多少演藝活動等細節,更加細化說明,量化規定,以避免類似的糾紛?

蔡藝儂:其實我們已經很細化了。而且我們投入到蔣勁夫身上的宣傳是不少的,但一些雜誌拍攝什麼的,如果他不願意配合,你也沒辦法啊。這個行業不是工業化生產,很難細化所有的流程,量化所有的指標。比方說我們最近籤的一個男孩,我們給他做了兩個月的韓國培訓,還有一個女孩子,我們會請專業的老師給她上課,我們會根據不同的藝人不同的特點來進行培訓。而且我真的不理解蔣勁夫之前對我們在這些方面的指責,難道《軒轅劍》對他不是培訓嗎?從武術指導教他怎麼套招,怎麼舞劍,怎麼騎馬,然後教他怎麼表演,這些都是事實勝於雄辯吧。法院判決也認爲我們這些方面沒有什麼題。你說一個新人在這麼短的時間就到了男一號的位置,難道這不是公司履行自己義務的結果嗎?

新浪娛樂:但是這些條款如果不能量化是不是就容易引起藝人異議甚至法律糾紛?

蔡藝儂:我們簽約,雙方是經過來回多次討論,最後形成的一份合約。而且我覺得這個不是條款不條款的問題,因爲這個世界上沒有一份完美的合約,如果藝人紅了要跟你解約,他肯定是會去找各種理由,這跟條款是沒有關係的。爲什麼會駁回他的一切訴求,就說明他所提供的一切證據是不足以證明他所說的一切。

如何繼續履行合約?

希望心平氣和坐下來談 對蔣父從始至終沒有意見

新浪娛樂:法院判決蔣勁夫的經紀約仍屬於唐人,合約是到2018年3月份到期,那麼在到期之前唐人還是會繼續和他合作嗎?

蔡藝儂:我覺得是必須繼續合作的,我們必須尊重法律。

新浪娛樂:如果要繼續合作,那雙方可能已經有些破裂的感情要如何重建呢?

蔡藝儂:大家心平氣和坐下來談吧。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後悔,但是我覺得至少他這一年在外面應該能感受到我們當初提供給他的服務吧。他以前上跑男,才一集,我們全公司總動員,通宵在幫他做宣傳。而這次的《真正男子漢》,在我看來,他在宣傳上並沒有很強的存在感,對嗎?通過這一年,不知道他有否領悟或重新思考。

新浪娛樂:您有信心雙方可以重建信任嗎?

蔡藝儂:我覺得任何事情最好的就是與人結善。包括他的前經紀人也沒有個人的情緒在裏面,大家都是可以很好地坐下來去商量的。你想,包括他父親提出的“六宗罪”對我們的指責,但在微信朋友圈,我也沒有拉黑他,他也沒有拉黑我。我能理解他當時這麼做是想影響法院的判斷,讓輿論能站在他兒子的這一方而已,做爲父親,他的這個做法我能理解。

新浪娛樂:自“六宗罪”之後,你跟蔣勁夫本人之間有過交流嗎?

蔡藝儂:沒有機會交流,大家也沒有在任何的場合遇見,但是他提出解約之後,他爸還在我朋友圈留過言什麼的,就是善意的點贊和留言,我覺得我對他爸沒有意見,由始至終我對他沒有否定。

新浪娛樂:那現在法院判決雙方合約繼續履行,唐人是會等蔣勁夫跟你們聯繫,還是會主動跟他那邊接洽?

蔡藝儂:律師這邊會安排,還要等法院最後的判決,因爲它還有15天的上訴期,而且唐人這邊是善意的,不希望結怨。打這場官司也是爲了證明清白,從業務和公司管理上來說,是必要的。

新浪娛樂:你們對與蔣勁夫的迴歸是有信心的?

蔡藝儂:對,而且我覺得這也不是他願不願意迴歸的問題,我覺得大家應該會尊重法院的判決去執行。

單方解約後的演藝合同無法律效應?

或與《男子漢》進行接洽

新浪娛樂:包括《真正男子漢》第二季,以及他單方面提出解約後接的那些戲,籤的合同是否還具有法律效力呢?

蔡藝儂:公司和蔣勁夫的經紀約一直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此次的判決進一步說明這點,蔣勁夫沒通過公司擅自對外簽約是違約行爲,一切的洽談跟簽約應該都是由我們公司來進行的。所以他等於是私下接活,法院的判定不也很清楚嗎?其實這些都是我們後續需要處理的工作。我們肯定是要跟這些公司去洽談的,不可能完全不追究責任吧,否則這個的意義又在哪裏呢?

爲什麼我們國內藝人解約糾紛情況要比國外多很多?就是大家都比較漠視契約精神吧。不管這個藝人跟公司是否存在經紀糾紛,大家還是都不管不顧繼續聘用他,但是在國外這種情況就會很少有,還在判決還沒有生效之前,任何工作都還得經過公司去接洽,而且公司也沒有去阻礙他,我們並沒有說不幫他處理。

新浪娛樂:比如正在播的《真正男子漢》第二季,蔣勁夫在未經過唐人接洽的情況下參與了,你們接下來具體會採取怎樣的行動呢?

蔡藝儂:我們肯定是要去接洽的,我們後續還會再去跟律師進一步商量,如何地去跟相關的單位做接洽,因爲也是纔剛剛拿到一審的判決嘛。包括他在這期間接的戲,我們也會去接洽,我覺得行業應該要有一個互相尊重的精神吧。(葉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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