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本是一件高興的事情,作爲業主能夠看到自己花錢買的房子心裏也能踏實一些。可河南鄭州某小區在清明節交房的時候,卻跟業主們發生了衝突,保安甚至還帶着鋼叉和盾威脅業主,這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發生在4月2號,業主們表示他們接到通知去收房的時候,卻被保安威脅,根本就不是迎接業主回家,完全就是威脅他們來收房,保安帶着鋼叉和盾來“迎接”他們業主。

業主表示他們來小區收房,正常流程來說都是先看房子再簽字,結果就因爲這個問題和開發商發生了爭執,開發商的人打了業主。業主們表示他們都被威脅怕了,非常害怕,都不敢進去收房了,怕威脅,怕捱打。收房沒有感覺到任何的幸福可言。

業主們認爲開發商通知業主在清明節收房,是侮辱業主;而且清明節交房還是強制性的交房,開發商說不管收不收房,4月11日之後就會默認收房。

按理說收房的時候,業主要先驗房再收房的,可是業主們表示開發商不允許這樣,就算是驗房了,他們也不簽字。想要先驗房,必須先簽他們的霸王條款才能進入小區。

有些業主簽了字進去驗房之後,發現了更多的問題,可是簽了霸王條款,這些情況根本沒法改變。

對於業主們反映的種種問題。開發商的工作人員說交房的時候有相關的流程,第一是認證,第二是審覈發票,第三是物業的簽約,第四是財務的收費組,第五是鑰匙和禮品登記,最後一步纔是驗房。至於爲什麼要把驗房放在最後一步,工作人員說他們的流程就是這樣的,至於其他的問題沒法解釋。

可業主們表示他們要進入小區驗房,結果被保安給攔了下來,不簽字不收房是不讓進的。對於保安的做法,工作人員說因爲保安沒有業主的信息,所以業主必須有一個憑證才能進入小區,所以才讓業簽字的。

按理說業主在收房的時候,肯定手裏都有相關的合同之類的材料,難道這些東西還不能證明業主的信息嗎?對於這一點,這位工作人員不知道如何回答。

現在業主們的訴求就是先驗房,確定房屋沒有質量問題之後,再簽字。可工作人員表示她要請示領導,她不能做主。而對於業主們提出的問題,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相關部門應該出面給業主解釋清楚,下一步應該怎麼做,而不是放任衝突和矛盾。

(素材來源:河南都市頻道 編輯: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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