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罰182億後,阿里港股最高反彈近9%(附今天金融管理部門約談螞蟻集團答記者問)

文|《財經》記者楊秀紅張建鋒

業界普遍認爲,長期還需看公司的基本面,尤其是阿里巴巴如何應對來自其他電商的競爭

4月12日,在收到182億元的監管處罰後首個交易日,阿里巴巴港股(09988.HK)逆市上揚,稍晚開始的阿里巴巴美股盤前交易也延續了上漲態勢。

截至4月12日收盤,阿里巴巴港股收報232.1港元,上漲6.51%,盤中最高上漲8.99%,當日恒生指數收盤下挫0.99%,其表現明顯優於大盤。截止美國東部時間4月12日早上6點30分,阿里巴巴美股盤前報價爲236.55美元,上漲6.51%。

對此,《財經》記者採訪的多位市場人士表示,這屬於阿里巴巴的利空釋放後的股價反彈。也有部分人士表示,不排除機構拉高出貨的可能。

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爲作出行政處罰。市場監管總局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該項罰款創下了中國反壟斷歷史罰款紀錄,引發市場高度熱議。

4月12日早上8點,阿里巴巴召開了投資者電話會,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張勇在會上表示,正對商家推出多項降成本措施將向監管部門及時報告進展。張勇並稱,阿里不認爲這次處罰會對其業務有什麼實際上的負面影響。

多名行業人士認爲,此次182億元的罰款短期內有可能拉低阿里巴巴的業績;長期來看,則需要關注公司基本面,阿里如何應對電商激烈競爭帶來的挑戰,是投資者重點關注的問題。

銀河證券策略分析師曾萬平對《財經》記者表示:“未來關鍵是看阿里如何應對電商分流的問題,拼多多、微信小程序、抖音、快手等新渠道的衝擊分流不容忽視,未來需看阿里巴巴如何應對。”

01 

182億處罰落地,阿里港股最高反彈近9%

在4月10日發佈《反壟斷處罰》公告後,4月12日,阿里巴巴港股股價高開至230港元/股,相對於前一個交易日218港幣/股,上漲5.5%。隨後,公司港股股價持續走高,盤中最高爲237.6港幣/股,最高漲幅8.99%。截至收盤,公司收盤於232.2港幣/股,漲6.51%,市值增長3079.84億港元。

與阿里巴巴港股股價上漲不同的是,當日,恒生科技指數跌1.64%。其他科技股公司中,美團(3690.HK)收盤跌5.03%,京東集團港股(9618.HK)跌2.15%。

對於阿里巴巴港股股價大漲,市場有不同的觀點。

一位私募人士告訴《財經》記者,阿里巴巴利空釋放,公司估值不貴,早已有大資金在等機會再進入,今天大漲或是資金入場的推動。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也對《財經》記者表示,“這是股價在相對低位的反彈。”

在安信國際看來,反壟斷監管對阿里巴巴的懲罰落地,反而對該股有利。穆迪高級副總裁蔡慧表示:“該公司強勁的財務狀況和順暢的融資渠道,可爲其提供應對相關挑戰的緩衝。”

“股價長期圍繞價值波動,短期由供求關係決定,阿里今天的股價表現,更多的是資金行爲。”一位投行人士則對《財經》記者表分析。

自2019年在港股上市後,阿里巴巴-股價整體呈現先漲後跌的趨勢。登陸港交所後,公司每股股價最高漲至2020年10月29日的309.4港元。隨後,阿里巴巴港股價格開始回落,至2021年4月9日,公司每股收盤價跌至218港元。

迴歸阿里巴巴基本面,公司2020年四季度業績同比增速,進一步增加。

從營業收入增速表現來看,2020年四季度,阿里巴巴-SW收入爲2210.84億元,同比增長37%,該增速高於京東集團-SW的31.4%%,但低於拼多多(PDD.O)145.98%的同比增速。

同期,阿里巴巴-SW歸屬於普通股股東淨利潤爲794.27億元,相對於去年同期的523.09億元,同比增長51.84%,低於京東集團-SW該數據575%的同比增速。

與2020年4月至9月營收32%的同比增速相比,阿里巴巴四季度增速進一步加快,主要得益於公司核心商業收入的增長。

阿里巴巴核心商業主要涵蓋中國零售商業、中國批發商業、跨境及全球零售商業、跨境及全球批發商業、菜鳥物流服務、本地生活服務等。

2020年4月至9月,阿里巴巴核心商業收入同比增長32%,到了四季度,該數據提升至38%。其中,跨境及全球零售商業和跨境及全球批發商業收入同比增速,雙雙提升。但公司雲計算業務收入同比增速,由60%降至50%。

02 

未來聚焦電商競爭

在監管部門的處罰靴子落地後,有多家國際投行下調了阿里巴巴的目標價;長期來看,還需看公司的基本面,尤其是阿里巴巴如何應對來自其他電商的衝擊。

瑞信即調低了阿里巴巴港股目標價,其發佈的報告稱,阿里巴巴股價已反映負面因素,加上估值不高,現時的股價具吸引力,而反壟斷因素是短期股價催化劑,下調目標價由323港元至304港元,維持跑贏大市評級。

瑞信進一步稱,公司第四財季非通用會計準則EBITA利潤率預計爲13.9%,或按年下跌3個百分點。由於對淘寶交易、直播、雜貨等新投入,核心經調整EBITA利潤率可能繼續下跌。

投行Benchmark則將阿里巴巴美股目標價從315美元下調至310美元,不過仍維持買入評級。截至4月9日,阿里巴巴美股收盤價爲223.31美元/股。

不過,也有機構維持此前對阿里巴巴的買入或增持評級。野村證券即發佈報告稱,該罰款較早前預期的26億美元高,這是經監管機構小心考慮,在對其他大型科技平臺起到威懾作用同時,罰款規模不會太大從而嚴重損害阿里的運作,維持其美股買入評級,對其目標價維持325美元。

野村進一步分析稱,截至去年底,阿里擁有540億美元的淨現金,因此這筆罰款對集團雖然痛苦,但是一筆可控的一次性費用。從樂觀的方面來看,這項反壟斷調查的結論使阿里能夠擺脫監管混亂的局面,並重新關注其業務發展,自2020年12月以來席捲阿里的反壟斷監管風險可能會結束。張孝榮對《財經》記者表示:“阿里的基本面穩定,受到的衝擊有限。”

從長期來看,多家機構認爲,應更關注公司的基本面。

曾萬平對《財經》記者稱,阿里巴巴未來的關鍵點,是如何應對來自於其他電商的競爭。

摩根士丹利也表示,市場焦點將重新轉至公司基本面之上。展望未來,該行認爲,市場將重心轉向公司旗下電子商務領域競爭上。

附:金融管理部門約談螞蟻集團答記者問

2021年4月12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管理部門再次聯合約談螞蟻集團。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代表四部門就約談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下爲問答內容:

Q:金融管理部門再次約談螞蟻集團有什麼考慮?

A: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明確提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切實防範風險。要從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自去年12月份四部門聯合監管約談以來,螞蟻集團建立專門團隊,在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制定整改方案,積極開展整改工作。此次金融管理部門再次聯合約談螞蟻集團有關人員,主要是要求螞蟻集團必須正視金融業務活動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和整改工作的嚴肅性,對標監管要求和擬定的整改方案,深入有效整改,確保實現依法經營、守正創新、健康發展;必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羣衆的本源,積極響應國家發展戰略,在符合審慎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金融科技創新,提升金融科技領域的國際競爭力,在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大作用。

Q:螞蟻集團整改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A:螞蟻集團整改工作啓動以來,金融管理部門就整改措施與螞蟻集團進行了深入溝通,並督促螞蟻集團形成了全面可行的整改方案。

整改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糾正支付業務不正當競爭行爲,在支付方式上給消費者更多選擇權,斷開支付寶與“花唄”“借唄”等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糾正在支付鏈路中嵌套信貸業務等違規行爲。

二是打破信息壟斷,嚴格落實《徵信業管理條例》要求,依法持牌經營個人徵信業務,遵循“合法、最低、必要”原則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保障個人和國家信息安全。

三是螞蟻集團整體申設爲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全部納入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監管,健全風險隔離措施,規範關聯交易。

四是嚴格落實審慎監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認真整改違規信貸、保險、理財等金融活動,控制高槓杆和風險傳染。

五是管控重要基金產品流動性風險,主動壓降餘額寶餘額。

金融管理部門將督促螞蟻集團切實落實整改方案,把握好工作節奏,保持業務連續性和企業正常經營,確保廣大人民羣衆對金融服務的體驗不下降,持續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水平。

Q: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如何加強平臺企業金融監管?

A:金融管理部門將堅持公平監管和從嚴監管原則,着眼長遠、兼顧當前,補齊短板、強化弱項,促進公平競爭,反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一是堅持“金融爲本、科技賦能”。平臺企業開展金融業務應以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爲本,不能使科技成爲違法違規行爲的“保護色”。對於違規經營行爲,依法嚴肅查處。

二是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優化監管框架,防範監管套利。

三是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依法加強監管,規範市場秩序,防止市場壟斷,保障數據產權及個人隱私;同時把握好平臺經濟發展規律,提升金融服務體驗,鞏固和增強平臺企業國際競爭力。

金融管理部門將一如既往地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繼續支持民營資本依法開展金融科技活動,依法保護產權,弘揚企業家精神,激發民營資本的市場活力和科技創新能力。

Q:中國金融管理部門在加強國際金融科技監管合作方面有何考慮?

A:近年來,金融科技與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金融體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由於其具有跨界、混業、跨區域經營等特徵,風險傳染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廣、負面溢出效應更強,對金融監管形成了新挑戰,成爲世界各國監管部門共同面對的新問題。

世界主要經濟體監管部門對此高度關注,並已採取實際行動,作出監管調整和政策響應。

在監管理念上,遵循“同樣業務、同樣監管”的原則,致力於在促進金融科技發展和防範金融風險之間取得平衡。

在監管方法上,探索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提升風險監測感知能力和穿透式監管能力。

在監管內容上,強調個人信息保護及反壟斷。例如,歐盟2018年實施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並加快推進《數據治理法案》;美國近年來連續發起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德國在2020年通過《反對限制競爭法》第十次修正案等。

中國金融管理部門願進一步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和各國監管當局在反壟斷、數據監管、運營管理、消費者保護等方面的合作,推動制定金融科技監管規範,加強監管協調,共同打造開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態環境,提升金融業創新能力,同時防範跨境監管套利和金融風險跨境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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