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改委官宣!除這30座城市外全面取消落戶限制,點名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

4月13日上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衆號瞭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於近日印發《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下稱:《任務》)。

《任務》覆蓋了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羣和都市圈承載能力、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等多個方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根據《任務》,將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政策的城市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人口是城鎮化發展的基石。

戶籍改革方面,《任務》指出,將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各類城市合理確定落戶條件,推動重點人羣便捷落戶。具體而言,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政策的城市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城市落戶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推動具備條件的城市羣和都市圈內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計互認。

根據2014年11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城區常住人口爲統計口徑,目前將城市劃分爲五類七檔。其中,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爲大城市(Ⅰ型),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爲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爲超大城市。換言之,除超大、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外,其餘城市將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城市建設統計年鑑》的數據,截止2019年末,全國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達到30座。其中,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慶、廣州、深圳、天津6座城市,特大城市包括東莞、武漢、成都、杭州、南京、鄭州、西安、濟南、瀋陽、青島10座城市。大城市(Ⅰ型)包括哈爾濱、長春、大連、合肥、昆明、太原、長沙、蘇州、南寧、烏魯木齊、石家莊、廈門、寧波、福州14座城市。

圍繞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強調,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具體而言,將鼓勵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擴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優化事業編制調配、增加教師編制數量。支持有條件地區將未落戶常住人口納入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範圍,簡化社保轉移接續程序,完成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建設,推進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等。

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編制發展規劃

健全城市羣一體化發展機制、培育現代化都市圈,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中之重。

《任務》指出,2021年,要健全城市羣一體化發展機制。具體工作包括:制定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紮實實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研究編制長江中游、北部灣、關中平原等跨省區城市羣實施方案,有序引導省內城市羣發展等。值得一提的是,《任務》也指出,要健全城市羣多層次協調機制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提高一體化發展水平。

培育現代化都市圈是2021年的另一個重點工作。《任務》提出,要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編制實施發展規劃,並支持其他有條件中心城市在省級政府指導下牽頭編制都市圈發展規劃。此外,還要建立都市圈常態化協商協調機制,探索建立重大突發事件聯動響應機制。

加強區域的互聯互通,交通基建尤其是軌交建設需要先行。圍繞建設軌道上的城市羣和都市圈,《任務》指出,2021年將加快規劃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城市羣城際鐵路,並支持其他有條件城市羣合理規劃建設城際軌道交通。優化綜合交通樞紐佈局,建設一體化綜合客運樞紐和銜接高效的綜合貨運樞紐,促進各類交通方式無縫接駁、便捷換乘。推廣交通“一卡通”、二維碼“一碼暢行”。

再強調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

2021年,《任務》對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協調發展分別作出安排。

“大城市病”一直是城鎮化推進的重要挑戰之一。《任務》強調,要推動開發建設方式從規模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例如,有序疏解中心城區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專業市場等功能和設施,以及過度集中的醫療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合理降低開發強度和人口密度。與此同時,提升市政交通、生態環保和社區等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值得注意的是,《任務》同時指出,在促進超大特大城市優化發展的同時,也要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

需要指出的是,《任務》中再次強調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具體工作安排上,一是加快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合理調控租金水平。二是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爲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着力解決困難羣體和農業轉移人口、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住房問題。此外,針對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2021年將探索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將非住宅房屋改建爲保障性租賃住房。

此外,在經歷新冠肺炎疫情之後,增強城市發展韌性也成爲一項工作重點。《任務》指出,2021年將完善公立醫院傳染病救治設施,改善疾控基礎條件,並加強業務用房建設和必要設備配置,補齊縣城公共衛生防控救治短板。與此同時,提高平疫結合能力,確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設施具備短期內改造爲方艙醫院的條件。

城市更新行動也將繼續推進。根據《任務》安排,2021年將新開工改造5.3萬個老舊小區改造,有條件的可同步開展建築節能改造。在城市羣、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經濟發展優勢地區,探索老舊廠區和大型老舊街區改造。因地制宜將一批城中村改造爲城市社區或其他空間。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促進城鄉融合

城鄉融合發展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頭戲。《任務》強調,2021年,將以縣域爲基本單元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堅持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進城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並以11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爲突破口,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舉措落實落地。

人才入鄉方面,《任務》鼓勵各地制定人才加入鄉村制度細則,允許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並享有相關權益,探索以投資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吸收人才入鄉。同時還將建立科研人員入鄉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探索其在涉農企業技術入股、兼職兼薪機制。

農村土地改革的工作安排上,2021年將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並出臺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指導意見。《任務》強調,將推動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此外,也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採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農村閒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

2021年,公共設施還將向鄉村進一步延伸。例如,將統籌規劃水氣熱等市政公用設施,推動向城市郊區鄉村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延伸。城郊也將承接城市專業市場和物流基地疏解,在縣鄉村合理佈局冷鏈物流設施、配送投遞設施和農貿市場網絡,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入鄉通道。圍繞義務教育和醫療等民生領域,將促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同時實施醫師區域註冊,推進醫師多機構執業,積極發展醫療聯合體。

(作者:劉美琳 編輯:李博)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