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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刀

“0蔗糖”不等於“0糖”。如果不是元氣森林關於乳茶的“提醒”,相信大多數消費者至今都難以區分這兩者概念。但是元氣森林的“提醒式道歉”和紅包,並不能撫平消費者的憤怒:“道歉有用嗎?我的肥肉不接受道歉!”

在“高糖加速衰老、肥胖”的宣傳認知下,“無糖”“0卡”“0脂肪”漸漸成爲不少年輕人的追求。元氣森林因爲主打“無糖飲料”,也迅速捕獲了衆多消費者的心。不曾想,雖然其配料表上寫得清楚,廣告宣傳卻玩起了文字遊戲,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明確提出,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有過硬的產品,就沒必要耍一些“小聰明”。正如網友所言,“文字遊戲一時爽,翻車塌房難收場”。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用戶第一”不能只是一句宣傳語,消費者掏了錢,可不能再受騙。最後也提醒一句,爲了獲得更好的健康,拿起保溫杯吧,多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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