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罗永浩于4月12日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01执495号,执行标的约为1016万元。

14日上午,交个朋友直播间微博就“罗永浩再被强制执行”一事回应称,这是经营手机业务时的公司债务,还有很多处理中的案子陆续进行中。会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

同时,罗永浩正在努力挣钱,正在陆续和积极地替公司偿还相关债务。

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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