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富手持19年前被打的那份傷情鑑定 本文圖均爲 受訪者 供圖福建莆田農民黃國富還在追問19年前他被打一案的辦理結果,併爲此起訴了警方,要求公開案件信息。

今年59歲的黃國富是莆田市秀嶼區平海鎮的一名退伍軍人。平海鎮平海村是當地有名的漁村,黃國富介紹,他20歲從部隊退伍後,就開始在當地做運輸海帶等生意。

黃國富稱,2002年10月18日晚,他在平海村運輸海帶時遭到了張某等3名社會人士攔截,要求繳納2000元“特產稅”,所謂“特產稅”實爲“保護費”。

他稱,因爲當天現金不夠“交稅”,故以摩托車作抵押。三天後,黃國富找到他們贖回摩托車,因懷疑車輛零件被置換提出質疑,之後遭遇到張某等3人圍毆。

案件材料顯示,當晚,黃國富妻子到現場後,打了110和120,黃國富被120急救車送到莆田市第一醫院診治,醫院認定:黃國富鼻腔出血,眼球結膜出血,耳孔出血,臉部皮膚多處擦傷,頭部受到嚴重創傷。

莆田市公安局平海邊防所隨後對此立案,張某等3人被民警帶去做筆錄。

2002年10月23日,黃國富住院2天后,莆田市公安局湄洲灣北岸分局(後改爲秀嶼區分局)以皮膚外傷爲標準,鑑定黃國富爲輕微傷。黃國富稱,他頭部的傷情當時還未確診。

黃國富說,一個月後,他出院。出院幾天後的一天晚上,他突然四肢抽搐,翻白眼,口吐白沫,持續幾分鐘才恢復正常。之後被送往醫院,醫生認爲他因被毆打造成的外傷性癲癇。次日,他到莆田市第一醫院診治,市醫院醫生也診斷他是由於外傷引起癲癇。

2003年1月,黃國富重新向派出所申請傷情鑑定。他說,配合做完重新鑑定後,遲遲未拿到鑑定的結論。

2006年,莆田附屬醫院診斷黃國富已患有癲癇。黃國富稱,2006年,因癲癇症狀發作愈加頻繁,其於當年10月24日又到莆田學院附屬醫院診治,醫生在瞭解他的病情後,讓其作腦電圖檢查,最終通過腦電圖得出,他由於受到外傷導致癲癇,併爲其開出了醫學證明。之後,他將醫學證明送至平海邊防派出所,請求工作人員將報告送至市醫院鑑定委員會,重新進行傷情鑑定,但遲遲沒有下文。張某等3人如何處理,派出所也一直沒有給予答覆。

2020年10月16日,黃國富向莆田市公安局平海邊防派出所申請公開案件的受理、辦理結果等信息。11月19日,平海邊防派出所書面告知黃國富,對其申請的執法信息公開事項“目前仍在覈實中”。

之後,黃國富將平海邊防派出所起訴至法院。

2021年4月1日,莆田市荔城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爲,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3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當當場答覆。行政機關不能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法院表示,在本案中,黃國富向平海邊防派出所申請公開莆湄公刑法字【2002】第478號的受案、辦理結果等案件信息,平海邊防派出所收到申請後,得知莆湄公刑法字【2002】第478號指向的信息是黃國富的損傷程度鑑定。平海邊防派出所明知有關傷情的信息並非由其負責公開,應由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區分局負責公開,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內答覆原告,確認平海邊防派出所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覆的行爲違法。

黃國富表示,他目前已將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區分局起訴,要求公開鑑定結果等案件相關信息。莆田市荔城區法院的通知書顯示,已對黃國富與秀嶼區分局信息公開糾紛一案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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