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內容。網站截圖

通報稱,事發後學校立即啓動緊急預案,在向二七區教育局上報的同時,成立了以書記爲組長的工作專班,開展調查。

調查顯示,2021年4月9日上午,鄭州實驗外國語中學八年級十班學生向班主任反映本班同學胡某將手機帶到教室。當天上午10:05左右,班主任將胡某叫到辦公室詢問情況,同時通知胡某家長來校配合處理此事。在班主任詢問過程中,胡某不承認將手機帶入教室。爲了弄清真實情況,班主任離開辦公室,10:17,進入班級教室進一步瞭解情況。10:44,班主任從教室拿到了胡某的手機,返回辦公室,此時,胡某已離開辦公室,不知去向。

10:41,校園保安發現一人趴在教學樓前的地上,立即向總務處主任報告並撥打120急救電話。12:00左右,經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無效後身亡。在救治過程中,學校領導全程陪同並安撫家長情緒。

事情發生後,學校全體師生同家長一樣感到痛心和惋惜,校方表示,真心理解家長失去孩子的悲痛心情。學校第一時間對家長進行慰問和安撫,並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主動與學生家長就善後工作積極溝通,反覆進行了3次協商,家校雙方就家長索賠一事未達成一致,學校將與家長進一步積極協商,爭取儘早達成共識。

鄭州實驗外國語中學表示,將認真反思教育工作中的不足,與學生家長密切溝通,撫慰家長情緒,積極妥善做好善後工作。下一步,學校將努力改進工作方式、方法,進一步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要注重加強珍愛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教育,使每一個孩子都能健康、陽光、向上、快樂成長。(張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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