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安嶽池縣的諶師傅經營着一個豬肉攤,平時,除了賣豬肉,諶師傅還會在網上推銷自制的臘肉和香腸,今年春節前夕,諶師傅接到了一筆大單,一個山西網友主動求購2000元的香腸,諶師傅開開心心把香腸做好、寄出,沒想到,麻煩也就此開始。

在香腸寄出後不久,諶師傅竟然收到了一紙來自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的傳票 ,起訴他的正是網購2000元香腸的網名爲“小王子”的那位山西網友。“小王子”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訴狀顯示,2021年1月5日,其通過微信平臺向諶師傅購買了2000元的臘腸。1月10日收到貨後,發現該預包裝食品沒有任何食品標籤和信息,也沒有生產許可證。香腸爲4根一袋,全部爲真空包裝,屬於預包裝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67條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退一賠十。網友的起訴令諶師傅很是驚訝,因爲在當地,散裝售賣自制香腸,是一件正常的事。

諶師傳說自己多次聯繫買家,希望對方撤訴,並同意把2000元錢退給對方,但是對方非常明確地表示,必須要賠1.5萬元才肯罷休。這位山西的買家似乎對打官司胸有成竹,稱“不用爭辯這個東西,就讓人家(法院)去判就是了。”

天眼查顯示,諶師傅經營的醃臘製品店,經營範圍包括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鮮肉、醃臘製品,2017年2月15日由相關部門覈准經營。目前,諶師傅已經請律師應訴。

自制的散裝香腸算不算三無產品?諶師傅又是否需要爲此承擔10倍的賠償呢?判斷的關鍵是什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 周友軍表示,能否進行十倍索賠,需購買者證明受到損害,此外,周友軍教授認爲,自制香腸最好認定爲散裝食品,而不是預包裝食品。

詳細解讀請猛戳視頻

編輯:陳歌

責編:徐悅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