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以来,沾益公安分局结合公安主责主业,保持打击电信诈骗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近期,连续破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3月2日,盘江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赴麒麟区抓获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3月16日,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到分局投案自首。

经调查,今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付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李某5人,明知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银行账号,多次帮助他人流转涉嫌诈骗所得资金,并获取佣金,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郑某某等5人先后为犯罪流转非法资金达650余万元,共获利7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付某某、张某某、王某某、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8日以来,花山派出所根据线索,组织民警先后赶赴麒麟、富源等地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孙某某、石某某、晏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石某某、晏某,分别利用其开户的多张银行卡,帮助他人流转巨额的电信诈骗所得资金,非法获利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石某某、晏某被沾益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那么,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是指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警方提醒,日常生活工作中,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对于自己平时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一定要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不要为图一时之利,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一旦发现有买卖国家证件和对公账户等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举证工作,警方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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