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日報網訊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全面開展以來,沾益公安分局結合公安主責主業,保持打擊電信詐騙類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切實將學習成效轉化成爲羣衆辦實事的具體行動。近期,連續破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

3月2日,盤江派出所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赴麒麟區抓獲4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嫌疑人,3月16日,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到分局投案自首。

經調查,今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鄭某某、付某某、王某某、張某某、李某5人,明知他人在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情況下,通過自己的銀行賬號,多次幫助他人流轉涉嫌詐騙所得資金,並獲取佣金,爲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幫助。鄭某某等5人先後爲犯罪流轉非法資金達650餘萬元,共獲利7萬餘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鄭某某、付某某、張某某、王某某、李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月18日以來,花山派出所根據線索,組織民警先後趕赴麒麟、富源等地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孫某某、石某某、晏某。

經查,犯罪嫌疑人孫某某、石某某、晏某,分別利用其開戶的多張銀行卡,幫助他人流轉鉅額的電信詐騙所得資金,非法獲利數千元至數萬元人民幣。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石某某、晏某被沾益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那麼,什麼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是指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爲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爲。警方提醒,日常生活工作中,廣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個人信息。同時對於自己平時不用的銀行卡和對公賬戶等一定要及時辦理銷戶業務,不要爲圖一時之利,隨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證件、銀行卡、對公賬戶等,不要因蠅頭小利而成爲不法分子的幫兇。一旦發現有買賣國家證件和對公賬戶等的行爲,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舉證工作,警方將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爲,維護良好的金融市場秩序,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