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聲微信公衆號消息“購買100棵普通果樹花費9900元,每棵果樹每日產生至少4.5元收入,一年的使用期內,100棵果樹可產生至少16萬元收入”……在年化收益超1600%的誘惑之下,一款名爲“陽光果園”的手機應用以“認購果樹得收益”的方式受到部分用戶青睞。

但實際上,該應用只不過是“碰瓷”各大植樹類軟件,通過傳銷、龐氏騙局等手段結合互聯網噱頭的“資金盤”。投資者投入資金後,不產生任何價值,收益來自後期進入遊戲的玩家。這類軟件都有哪些特點?普通投資者又該如何辨別、防範?

把果實包裝成可交易的虛擬貨幣

拉人頭誘導用戶入局

“陽光果園”的規則很簡單,用戶下載App後即可購買果樹。果樹的使用期限爲一年,一顆普通果樹的售價爲100元,每天可收取3公斤果實,每公斤果實可賣出1.5元。不同果樹的產量也有所不同,投資越高產量越大。300元一棵的金果樹日產量爲10公斤,388元一棵的鑽果樹日產量爲15公斤。

△ 陽光果園App界面,來源:網絡

有人專門對此進行推廣,將玩法錄製後發佈在網上。

“下載App後需要實名認證,之後系統會贈送用戶一棵期限爲7天的果樹。”據發佈者介紹,“這棵果樹每天可產3公斤果子,果子可以拿去賣。感覺挺好玩的,大家可以去摸索一下,非常簡單。”

投資用戶可以在收穫果實後即刻售出,但是賬戶金額積累至100元后方能提現。由此計算,一棵普通果樹的年化收益率超過1600%,而一顆388元的鑽果樹年化收益率竟超過2100%。

此外,發展下線“拉人頭”,也能層層收取“人頭費”。

碰瓷水果品牌 收割用戶後攜款跑路

用戶:知道是騙局 只是心存僥倖

這種虛擬果樹真的是“搖錢樹”嗎?

實際上,“陽光果園”的設計者,是不會讓參與者拿到“年化”的。本月初,“陽光果園”關掉App,卷錢跑路了。

經查詢,“陽光果園”的運營者——廣州市百果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已無法聯繫。該公司又與知名水果品牌“百果園”撞名,而百果園集團聲明,自己與廣州百果園無任何關聯。

△ 深圳百果園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佈聲明

類似“種果樹”的騙局還有很多變種,如網上的“養貓賣錢”“養豬賺錢”等,都是空對空的“資金盤”。投資者投入資金後,不產生任何價值,收益來自後期進入遊戲的玩家,相當於是“互聯網+龐氏騙局”的新形態。

參加過此類遊戲的李先生稱,知道會跑路,只是沒想到跑得這麼快。雖然不甘心,但他承認看到這麼高的利益時,心裏嘀咕過,甚至意識到可能是騙局,但心存僥倖。

李先生:其實知道這個隨時會崩盤,只是沒有想到自己成了最後一波“韭菜”,怪自己貪心。最氣憤的是平臺的操盤人,明知道這回要崩,還讓我們繼續預約購買,讓我們上當受騙。

另一名“米奇樂園”的用戶也表示,以爲自己能從資金盤裏“分一杯羹”,沒想到跑路的速度這麼快,“從開始到崩盤還不到3個月。我朋友說有內部消息,讓我放心玩,跟‘撿錢’一樣。他讓我再拉點人進來,因爲玩的人越多,平臺就越不會崩盤。”

專家:屬於典型龐氏騙局

受害者可提起民事訴訟

江蘇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經偵大隊偵查員葉漢祥曾破獲此類案件,他表示,類似的虛擬幣、虛擬產品傳銷,其特徵基本一致:用後入局者的錢補前入局者的收益。爲了加快“返本”速度,用戶不得不“拉下線”。而所謂的幣值、收購價格,都是由操盤者隨意控制的。

△ 陽光果園App界面,來源:網絡

消費金融專家蘇筱芮告訴記者,正規的涉及資金類的軟件監管非常嚴格,一般都是持牌經營,而這類問題軟件一般沒有任何資金監管,“爲了逃避監管,他們一般通過微信、支付寶等較隱蔽的方式轉賬。”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指出,“陽光果園”通過建立虛擬的挖礦模式平臺,吸引公衆投資,並推動投資者拉動新的投資者進入平臺。從其沒有實際經營產品、組織層級分明、需要發展下線的基本運營模式來看,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型金融陷阱。

韓驍:非法集資行爲一旦觸犯刑法,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也應承擔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民事責任。在刑事程序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犯罪行爲人有主動退贓、退賠的部分,投資者可以由此彌補部分損失。涉及民事責任的部分,在刑事程序結束後,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損失,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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