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加強經費管理、提高服務質效,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依據現行政策制度,近日出臺調整規範基層單位經費開支審批權限等具體標準制度。近年來,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針對部隊反映的經費結算、差旅費保障、電話費報銷等基層官兵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本着合法合規、簡化程序、方便基層的原則,先後出臺了多項具體可操作的標準規定。

他們針對基層單位經費開支審批權限、高原邊防部隊主副食品前送費用保障、在軍隊內部招待所舉辦會議培訓和集中辦公等費用保障、軍隊主管的社會組織經費保障等問題作出細化明確,爲基層執行提供依據。

針對2020年基層經費標準提高,500元以上開支由黨支部(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牽扯時間精力多的實際,適當調整基層經費審批權限,明確一次性開支500元(含)以下的,由基層單位分管領導審批;500元至2000元(含)的,由基層單位主要領導審批;超過2000元的,由黨支部(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爲基層單位花錢辦事鬆綁減負,促進基層領導將更多精力用於練兵備戰。

針對駐西藏、新疆高原邊防部隊一線分隊社會依託條件差,前送主副食品運輸距離長、成本高的實際困難,將高原邊防部隊日常租用地方車輛爲一線分隊前送主副食品發生的運輸費用,由列伙食成本調整列軍事交通費開支,確保官兵伙食保障水平不降。

貫徹落實中央軍委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指示要求,適應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後內部留用招待所管理模式和住宿收費標準調整情況,明確軍隊單位在留用內部招待所舉辦會議、培訓、集中辦公等活動,房租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嚴格按規定限額標準執行,房租費限額標準內節餘的經費不得調劑用於伙食或其他費用。

同時,根據中央軍委關於調整軍隊主管的社會組織經費保障模式要求,明確自2021年起軍隊主管的社會組織不再收取會費、接受捐贈,日常維持運轉、人員工資、行政辦公、業務差旅等經費需求,由業務主管單位納入相關經費預算保障,按規定歸口報銷開支,切實規範經費使用管理。

(原題爲《全軍調整規範基層經費供應管理有關標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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