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东凌地产登榜虚假违法广告典型 为金地集团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记者 徐自立)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消息“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广州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规范了全市广告市场秩序。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增强消费者防范虚假违法广告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将2021年第一批(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

其中,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显示,当事人为销售“金地·香山湖”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的样板房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20分钟直达广州白云机场,……30分钟直达广州天河等中心,距离项目20分钟的天河……出门即上高速30分钟到天河……”、“80%植被覆盖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释放高达1.2万个/cm3负氧离子,是广州市区负氧离子含量的10倍……”、“实用空间高达五层,买三层送两层”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2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地集团”,600383.SH),金地集团直接持股80%,总计持股98.90%。

金地集团官网显示,金地集团1988年初创于中国深圳,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600383.SH),历经数十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相关多元业务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上市公司。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用地产及产业园镇开发运营、房地产金融、物业服务、体育产业运营、家装产业、代建产业、教育产业等。业务范围面向海内外,覆盖中国120余座大中城市和美国东西海岸的8个不同城市和地区。

金地集团2019年年报显示,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金地集团直接持股80%,间接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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