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在全國率先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綜合性立法 7月1日起施行

16日上午,《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新聞發佈會在杭州舉行。《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是全國第一部醫療保障領域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是浙江省一部關係到千家萬戶、廣大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和社會發展大局的非常重要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將統籌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爲主體,大病保險爲延伸,醫療救助爲託底,商業健康保險、職工互助醫療和醫療慈善服務等爲補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次,是增強醫療保障公平性、提升基金共濟能力和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針對浙江省長期以來存在的統籌層次低、制度政策碎片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條例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分別以設區的市爲統籌地區實行基金統籌,逐步推進省級統籌。

條例對許多羣衆關注的話題進行了明確統一。如統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開始享受的時間,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的待遇恢復享受時間;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中途參保政策;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範圍;也明確了特殊病種和慢性病的特殊保險待遇。此外,還明確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統一大病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並鼓勵統籌地區逐步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此外,條例還爲加強數字醫保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條例規定將建立統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醫療保障數字化平臺;實行部門間信息實時共享、醫療費用即時聯網結算,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費用的“一站式”辦理和經辦事項線上辦理全覆蓋;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推廣電子憑證、電子病歷、電子處方、電子票據的應用;實行醫療救助對象醫療費用網上審覈結算等。(總檯記者 李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