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佛山廣臺高速一岔道口“天量”罰單 引發熱議,有車友查詢交通違法時發現62萬餘人在此處違章 。隨後當地交警部門通報,該處抓拍設備自去年3月啓用以來,累計抓拍交通違法行爲18萬多宗 ,已會同相關單位開展覈查,並進行增劃虛線及地面文字標識等優化。

如今,地上的線已經改了,但是事情還沒有結束,當時“提出質疑”的車主們這兩天正忙着申請複議,試圖撤銷“違章”。

車主撤銷“違章”申訴申請已被受理

尚未有車主接到審覈通過通知

4月16日晚,最早爆料“天量違章”的車主袁先生在接受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節目主持人王嫺採訪時透露,他的申訴申請已經被受理 。

王嫺: 袁先生您好,您的交通違法消除申請現在怎麼樣了?審覈通過了沒有?

袁先生: 沒有,現在也只是受理,就是申請成功,初審還沒過。

王嫺: 您是什麼時候申請的?

袁先生: 就我發帖那天4月13日。

王嫺: 那也等於是當地的警方糾正了這樣一個道路劃線的情況之後,您去申請的。

袁先生: 對!

袁先生介紹,像他這樣去申請交通違法消除的車友很多,“我們羣裏車友,就還沒處理的那些人基本上都申請了。”但目前還沒有人收到審覈通過的通知。

袁先生說,目前還不知道對這次“違章”的申訴申請能不能通過 。與此同時,很多人也有這樣一個疑問,既然交警部門迅速修改了地面劃線,這是不是說明,原來的劃線的確有不合理之處?

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此前發佈的情況通報中稱,該路段單向年均車流量約爲1900多萬車次,該處標誌標線、提示牌由道路業主單位按照《道路標誌標線》國標設置,經過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

“違章”記錄能被消除嗎?

專家:分兩種情況提出申訴

那麼,包括袁先生在內的這些車友們的“違章”記錄能夠被徹底消除嗎?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認爲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正式處罰決定還沒有做出 ,“因爲現在實踐中好多是到年檢的時候纔去看,看到的時候如果要申訴走一般程序,然後才下處罰決定。”

還有一種就是已經繳了罰款,相當於處罰決定履行了 。如果是在法定的期限,複議期限和起訴期限,還可以提出來。“當然實際上,如果超過複議期限和起訴期限的,可以向一些有權機關,比如原來作出處罰決定機關,還有他的上級機關提出這樣的請求,有時候有些機關認爲的確不合理或者是顯然違法的,他要把它撤掉。”顧大松說。

律師:抓拍違章的目的是爲了改善交通

不能捨本逐末,一罰了之

拍出“天量違章”的是“電子警察”,它原本是一項利警利民的管理手段,用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可以解決警力不足,提高執法效率。然而,如何科學地設置、規範地使用“電子警察”,這成爲了新的爭論焦點 。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律師韓德雲的建議之一就是統一規範各地設置使用“電子警察”的標準,嚴格規範通過“電子警察”查處違章違法行爲的程序。韓德雲表示,抓拍違章的目的是爲了改善交通 ,絕不能捨本逐末,一罰了之。

設置電子抓拍裝置,首先是爲了找到在交通管理當中應該得到的一些數據,根據這些數據分析爲什麼這麼多違章?爲什麼這些違章會這樣出現?它的目的是減少違章行爲,減少交通隱患 ,讓交通的持續更公正更公平。而不是去通過罰款就可以壓低降低減少一些違章違規事件。

韓德雲 : 一定要還原設電子警察裝置的本來目的,不是以罰款爲目的,而是以收集流量收集現場交通行駛的狀況以及判斷道路標誌標線設置是否合理,按這個目的來提高管理交通的能力。

總檯央廣記者/管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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