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人们逐渐习惯了花钱购买艺术作品版权。但在数字音乐领域出现一个奇特现象:同一个用户重复花钱购买同一个作品,重复频率从数十次到数十万次不等,也就是说,如果花2块钱可以购买并听一首歌的话,有的消费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几十万元。新华社记者发现,其背后一方面是“粉丝”非理性消费,另一方面,音乐App也在煽风点火,诱导重复消费。

在网易云音乐、酷狗音乐和QQ音乐等音乐类App上,消费者在花钱购买版权后,音乐可以播放,但付费的界面仍在。不仅如此,页面上还根据重复购买的数量多少列出冠、亚、季军榜单,在某专辑的榜单上,一个账号最高购买了同一张专辑重复达32万次,消费达数十万元。

知识产权专家认为,音乐App利用“粉丝”的“打榜”心态而重复购买专辑所获得的利益属于不正当收益,这与重复购买同一款实体CD不同,前者消费者没有获得兑价物,后者则兑价获得了CD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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