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李璟

寧波東力重大資產重組項目三年前暴露出的財務造假案件,日前引發監管機構追罰。寧波證監局連發4份罰單,涉及券商、會計所、律所、資產評估四方中介機構。

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違規持續出重拳打擊。4月16日,證監會通報,2020年以來共辦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件59起,佔辦理信息披露類案件的23%,向公安機關移送相關涉嫌犯罪案件21起。證監會表示,將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爲。

3年前財務造假案持續追責

4月13日,寧波證監局發出4份罰單,涉及國信證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4家中介機構。被罰的原因,均指向一場重大資產重組暴露出的財務造假案件。

2016年6月,上市公司寧波東力宣佈作價21.6億元,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關聯方購買深圳百強企業年富供應鏈100%股權,並向年富供應鏈增資人民幣2億元。一年後,資產重組事項獲得證監會重組委審覈通過,併入後的年富供應鏈僅用4個月便營收超過百億,迅速成爲母公司絕對的支柱業務。

但2018年7月,寧波東力發佈公告稱,時任年富供應鏈董事長李文國等人涉嫌合同詐騙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批捕,年富供應鏈歷年經營虧損,財務造假,虛增利潤,虛增資產,數據嚴重失真。

事發後,李文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年富供應鏈及其原股東富裕倉儲分別被處罰金3000萬元,其餘高管悉數獲刑。相關追責至今仍在繼續。

今年1月,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年富供應鏈和寧波東力分別被處60萬元和30萬元罰款。本次被追罰的4家中介機構,分別爲涉及該併購案的券商、會所、律所、資產評估方,均難逃其責。

根據寧波東力4月14日披露的業績快報顯示,公司2020年營業總收入約爲12.38億元,同比增加21.3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爲14.61億元,同比增加6581.02%。主要系受非經常性損益的影響,其中司法機關追回股票和現金產生淨利潤13.59億元。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的採訪時表示,寧波東力在本案中雖爲受害者,但其缺乏對年富供應鏈的有效管控和監督,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其作爲信披義務人,對投資者因虛假陳述而產生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證監會稽查局副局長陳捷在例行發佈會上指出,將按照“零容忍”要求,加強執法司法協同,堅持一案雙查,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爲,堅決追究相關機構和違法人員的違法責任,不斷加強立體式追責體系。

一年22家A股上市公司退市

陳捷指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案件主要呈現4個特點,包括:造假模式複雜,系統性、全鏈條造假案件時有發生;造假手段隱蔽,傳統方式與新型手法雜糅共生;造假動機多樣,併購重組領域造假突出;造假情節及危害後果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造假行爲涉及併購重組領域的案件佔比高達40%,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個別案件造假金額大,跨度時間長。辦理案件中,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佔比超過三分之一。

去年3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大幅提高了對證券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尤其是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懲處力度。與過去相比,新法在證券發行制度、強化投資者保護、提高證券違法成本等方面進行完善,有助於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據統計,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在A股市場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相比2019年同期的11家,退市數量翻了近一倍。此外,目前還有兩家公司退市工新和退市秋林處在退市整理期,即將被終止交易;ST信威、ST斯太等5家暫停上市的公司也存在退市風險,一度發佈公告進行警示。

這些公司退市原因,主要包括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查、其他終止上市情況、觸發1元退市等。

從新法實施一年多的情況來看,監管部門着實查處了大量的案件。據證監會通報,去年以來,聚焦重點領域和市場關切,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資本市場欺詐、造假等違法活動。2020年全年共辦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啓動調查353件(含立案調查282件),辦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長34%;全年向公安機關移送及通報案件線索116件,同比增長一倍,打擊力度持續強化。

隨着新《證券法》實施以及交易所退市新規落地,A股退市常態化機制基本建立,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優勝劣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動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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