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梅豔芳去世後,把房子送給外人,爲什麼她不願給親生母親留遺產?

梅豔芳出生在一個不富裕的家庭。雖然她是家裏最小的孩子,但她沒有享受到父母的任何愛。她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母親在歌舞團打工謀生,所以生活很艱難。雖然她媽媽不怎麼愛她,但她很懂事。四歲時,她開始和姐姐們一起登臺表演,掙錢養家。

雖然她一直在爲這個家努力,但她媽媽從來沒有關心過她,只是把她當成賺錢的工具。19歲時,她的事業開始有所起色。她通過參加比賽得到了廣泛的關注,並與一家經紀公司簽訂了合同。不久她發行了個人專輯,一下子就把事業向前推進了一大步。後來她開始進入影視行業,成爲電影皇后,拍電影開演唱會,做代言。她的事業達到了頂峯。

她事業成功的背後有一個人,那就是劉培基。劉培基是著名的服裝設計師,也是梅豔芳的密友。梅豔芳第一張專輯服裝造型被很多惡意的人攻擊。當時梅豔芳幾乎絕望。劉培基幫助了她,他們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後來,他擔任了她的時尚顧問。每次參加活動,開演唱會,都是他親自設計服裝。

後來發現梅豔芳得了癌症。她媽媽根本不關心她,只是擔心她生病了,沒人給自己賺錢。後來,又開始惦記起她的遺產。劉培基一直和她在一起,這段友誼真的很感人。她去世前,舉辦了一場音樂會。她穿上劉培基設計的婚紗,走上紅館舞臺,這是她人生中最後一次表演。

2003年12月30日,她永遠地離開了,只有40歲。圈子裏的許多朋友都來參加葬禮,包括劉培基。在她死後的第四天,她母親把她告上了法庭。原來她把兩處房產都留給了劉培基,卻只給了自己每月7萬元的生活補貼。很多人說梅豔芳不孝順。其實她媽媽從來不愛她,只是剝削她,把她當搖錢樹,把遺產讓給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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