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9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邢晓姗)日前,乐东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抱由镇三平村委会依法对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亲属、部分村干部以及村民到场旁听。

乐东法院将法庭“搬”到村里。乐东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10日晚,被告人刘某甲醉酒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因未按规定靠右行驶,使车辆与刘某乙醉酒无证驾驶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甲、刘某乙两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某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件受理后,乐东法院考虑到刘某甲因伤情行动不便,且两被告人均在三平村,到当地开庭既便利当事人,又能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法治宣传深入基层群众,因此决定在当地村委会组织该案的庭审。

乐东法院合议庭成员密切配合,现场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和普通话两种语言结合的审理模式组织庭审,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也向旁听群众进行现场普法,通过解读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入罪标准和酒驾的危害,以鲜活的案例告诫群众要严格遵守交规,珍爱生命,不要心存侥幸而后悔终生。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旁听获益良多,今后将遵纪守法,不随意越过法律底线。

这场“接地气”的庭审让基层老百姓零距离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和温度,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本案将择期宣判。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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