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戶端訊 “事發太突然了,我準備捐給國博,沒想到被拆遷部門的人盜走。”近日,武漢市武昌區一民間文物保護人士樊先生向大江網求助稱,自己收藏多年的文物磚瓦,被街辦拆遷部門強行破門拿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反映

文物磚瓦被拆遷部門強行破門盜走

“鄰居打電話告訴我,家裏的防盜門被拆,有人進出搬東西。”樊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3月17日,當自己聞訊趕到家時,室內已是一片狼藉,還未來得及搬走的東西也不見了。其中,“18塊文物磚瓦,是準備捐給國博的”,隨後,他便撥打110,當晚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刑偵大隊來現場勘察告知:“拆遷部門所爲”。

說起丟失的東西,樊先生顯得十分傷感。“留在家裏就是想給文物找一個家。這些磚瓦有很多都是張之洞當湖廣總督興辦的工業革命遺產建築材料,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

據樊先生介紹,收藏的磚瓦是2007年在自家附近保安街拆遷時花時間收集來的,正準備無償捐贈給國家博物館。“我已經把所有的文物照片都發給國博的羅老師,她告訴我正按照程序辦理接受文物工作。”

樊先生丟失的部分磚瓦照片

“我想盡快把被盜走的文物磚瓦全部追回,也儘早全部交給國家博物館收藏。”樊先生表示,自3月17日報警,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刑偵大隊來到現場,並在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紫陽路派出所做筆錄至今,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說法

誰拿了?當地刑偵大隊稱現場取證DNA沒有比中

從樊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中,記者看到,3月14-15日,樊先生通過微信將磚瓦照片發給國家博物館的羅老師,羅老師還具體諮詢“願意捐贈多少件”“是否願意無償捐贈”等問題,同時也允諾有任何進展將隨時聯繫樊先生。

那麼,樊先生收藏的文物磚瓦到底被誰拿走了呢?是否是拆遷部門?“現場取證,DNA沒有比中。”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刑偵大隊當時出警警官表示,抓人不僅是看DNA、還有視頻監控、走訪詢問等,建議問派出所。

隨後,記者聯繫上了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紫陽路派出所,諮詢案件進展情況。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覈實後,告知會轉給辦案民警回覆。但是截至發稿前,記者並沒有接到任何回覆電話。

調查

紫陽街辦事處區域發展辦稱“文物有爭議”

樊先生告訴記者,他居住於武漢市武昌區保安街110號,在武昌區保安街二期片舊城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範圍內。樊先生提供的一份關於上述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顯示,房屋徵收部門是武漢市武昌區城區改造更新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是武昌區人民政府紫陽街辦事處。

經聯繫,紫陽街辦事處區域發展辦,工作人員覈實稱“徵收範圍內確實有樊先生這戶”,對於文物磚瓦的事“不知情”。

在記者的再三詢問下,上述工作人員諮詢同事後回覆道:“他家的文物是有爭議的,東西需要他來現場拿,他不願意來。”對此,樊先生表示,沒有街辦和拆遷部門的人聯繫他。

建議

律師:非法侵入及盜竊應報警,公安不管可向警務督察反映

“防盜門被強拆了,簡直是強盜行爲。”在記者採訪的過程中,樊先生對沒徵得當事人同意強拆強拿行爲表示出極度的憤怒。

“如果是事實可以考慮非法侵入住宅以及盜竊。”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徐計嬌律師指出,《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拆遷方未經被拆遷人同意非法進入被拆遷人家中,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未經允許進入住宅私自拿走拿他人物品的行爲,如是佔爲己有爲目的,則可能涉嫌盜竊罪。”徐計嬌律師建議,碰到此類事情,當事人應報警處理,如果公安不管,可以向警務督察部門或者監察委反應,追究辦案單位不作爲的責任。

相關文章